金華市林業局

金華市林業局是主管林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森林資源、林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為市政府代擬林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朱飛為金華市林業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華市林業局
  • 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單位地址,

機構職責

金華市林業局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森林資源、林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為市政府代擬林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編制全市林業發展規劃,城鄉造林綠化統籌規劃。研究制訂林業科技項目和專業知識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對轄區範圍內的國營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鄉、村林場和鄉、鎮林業工作站實現巨觀指導管理。
3、負責全市林政資源的管理,木材運輸管理。監控森林資源消長,監督森林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綜合開發。
4、指導林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研究、推廣先進林業科技,發展“一優兩高”林業。
5、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林地的管理和監督,直接辦理婺城區域內的徵用、占用林地等有關審批事項。
6、負責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預報工作,指導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直接組織婺城區範圍內的森林病蟲害的防治和檢疫。
7、負責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統一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8、負責調處全市轄區內縣與縣、縣與毗鄰地市之間的山林糾紛,配合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指導全市林業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完成省林業公安處交辦的各項工作。
9、負責市直屬單位人事、勞動、財務、職工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婺城區十個鄉、鎮林業工作站的具體業務指導和督查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系統幹部。
10、承辦省業務主管部門及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4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電、檔案、會務、機要等工作;承辦局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宣傳、信息、督查、信訪、安全、保密工作;指導林業信息化建設工作。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建議和扶持政策,參與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組織、協調和指導林業投資、融資、林業非稅收入征管及林業財務會計管理;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編制省下達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支出預算,參與監督管理市以上林業資金,負責林業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承辦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申報重點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建設項目;負責林業綜合統計工作;承辦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指導、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與社會保險工作;擬訂林業專業人才培訓和林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林業行業職稱評定;負責、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局紀檢組開展紀檢監察工作。
(二)行政審批處(掛森林資源處、市林權管理中心、山林糾紛調處辦公室牌子)。承擔本部門相關行政審批、審核職能;負責牽頭擬制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議;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網上辦理、網上公開和網上諮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本部門直屬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相關服務工作。
負責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工作。組織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監督檢查林木、毛竹的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監督木材檢查站(巡查大隊)的建設和管理。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及疫源疫病監測。擬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調整意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按分工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國際濕地公約履約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濕地保護區、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政策性林木保險管理;指導全市林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指導監督山林糾紛調處。承擔市山林糾紛調處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三)綠化造林處(掛林業產業處牌子)。擬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和短、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及生態建設年度計畫。擬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產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組織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指導森林旅遊和林業休閒觀光基地建設。指導林產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發展。培育規範的林產品市場。承擔林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森林經營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平原綠化、重點防護林、防沙治沙、現代林業園區、濕地植被恢復、特色基地、低產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撫育等工作。擬訂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鄉村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指導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創新體系建設、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可食林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節監督的有關工作。負責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和生物質能源基地建設等相關工作。承擔市沙金蘭水源涵養生態功能區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森林公安局(掛林業法制處、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市森林消防辦公室牌子)。負責、指導全市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協管縣級森林公安機關組織建設,掌握全市森林公安隊伍情況,開展警務督察;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藉管理和新警招錄等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基層民警業務培訓。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森林公安業務建設。承擔並指導全市森林公安機關履行《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的執法職能;組織實施全市範圍的專項行動,負責重特大案件的督查督辦;掌握林區治安動態,維護林區穩定。負責林業法制建設。審核全市有關林業的規範性檔案;承擔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指導開展林業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指導、監督林地承包經營契約糾紛仲裁。負責全市森林消防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及撲救情況,負責森林火災信息發布和報送;制定森林火災處置預案,指導森林火災撲救隊伍建設;開展森林消防督查,協調並指導較大火災撲救;指導實施森林火災綜合治理;負責全市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的建設;承擔市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全市森林公安信息工作,指導基層基礎建設。

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行政編制為15名(含森林公安專項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其中森林公安局局長可高配副處級。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制1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

單位地址

金華市雙龍南街8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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