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婺城區八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六次會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張菲菲,副主任許光明、諸曉東、王國平、邱開祥、王喜軍及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參加會議。副區長王建良,區政協副主席樓存根列席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婺城區人民法院提請的人事任免議案,並以無記名表決方式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婺城區財政局局長傅得樟受區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要求調整金華市婺城區2013年財政預算及財政審計整改工作情況的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十七條規定,會議經過審查,同意並決定批准區政府提出的關於要求調整2013年財政預算的報告。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婺城公安分局、江南公安分局、婺城區人民法院、婺城區人民檢察院、婺城區司法局等部門關於貫徹實施《刑事訴訟法》情況和區人大常委會《刑事訴訟法》執法檢查組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頒布實施後,全區公檢法司機關領導重視,行動迅速,措施有力,通過精心組織學習培訓、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嚴格規範執法程式,較好地實現了新舊刑事訴訟法貫徹實施銜接的平穩過渡,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會議建議,全區公檢法司機關要進一步端正執法理念,自覺適應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的新要求,更好地承擔起依法懲治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的職責;要進一步推進規範執法,嚴格執行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對證據的規定,使辦理的每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時間的檢驗;要進一步完善執法機制,規範偵查、起訴、審判、執行各個環節的刑事訴訟活動,確保刑事訴訟活動公平公正;要進一步提升執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執法隊伍。
會議討論並研究了區八屆人大第三次會議有關籌備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決定,金華市婺城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14年2月中旬在婺城召開,會期三天,具體會議時間授權主任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