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煩縣民政局

婁煩縣民政局

婁煩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主管全縣優待撫恤工作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煩縣民政局
  • 所屬地區:山西太原
  • 地理位置:南大街33號
  • 郵政編碼:0351
簡介,內設機構,辦事指南,地圖信息,

簡介

婁煩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1、主管全縣優待撫恤工作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2、主管全縣救災救濟工作。
3、主管全縣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工作。
4、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
6、負責全縣社團、民辦非企業的登記審批工作。
7、指導全縣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服務工作。
8、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9、負責殯葬管理工作。
10、負責社會棄嬰兒童收養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股
救災股
社會事務股
優安股
農保辦
低保局
募捐辦
婚姻登記室
移民辦
救助站
福利院
殯管所

辦事指南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促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農村五保供養,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村民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
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開展農村五保供養工作。
第四條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務。
第五條 國家對在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供養對象
第六條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第七條 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應當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因年幼或者智力殘疾無法表達意願的,由村民小組或者其他村民代為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在本村範圍內公告;無重大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評議意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將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批准給予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請人的家庭狀況和經濟條件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進行覆核。申請人、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應當配合、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八條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不再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村民委員會或者敬老院等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以下簡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告,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並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准後,核銷其《農村五保供養證書》。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死亡,喪葬事宜辦理完畢後,村民委員會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告,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准後,核銷其《農村五保供養證書》
第三章 供養內容
第九條 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下列供養內容:
(一)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五)辦理喪葬事宜

地圖信息

地址: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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