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辦公室(加掛人事教育科的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行政工作和全市統計業務工作;負責本局人事、政工、財務及全市統計事業費核算工作;負責老乾、計畫生育、婦幼、群團、工會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保密、機要、檔案資料、安全保衛及後勤管理工作等;負責全局職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及房改基金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組織全市統計隊伍的教育工作;負責統計學會的日常工作。
二、法規科(加掛統計執法稽查隊的牌子)、
組織宣傳貫徹國家統計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全市統計法規制度;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辦理和指導全市統計部門複議案件和行政複議應訴有關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研究、知識培訓、統計普法等有關工作。
三、工交能源科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和整理提供交通、郵電統計數據;組織和協調全市工業和運輸企業的劃型工作;組織和協調全市工業普查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工業、交通、郵電、能源等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投資貿易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和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及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旅遊和城市住宅等統計數據;組織和協調商業企業的劃型升級達標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綜合與核算統計科(加掛社會科技科的牌子)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國家調查制度; 承擔全市
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核算工作;開展要素市場統計及開發區統計、部門第三產業統計,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審批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市基本單位的統計並管理名錄庫;對全市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組織專題研究,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和諮詢建議;承辦全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統計新聞發布會,負責統計年鑑、統計提要和統計月報編輯的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統一管理和對換外提供全市綜合性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勞動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統計數據;組織協調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組織和協調全市服務企業的劃型升級達標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六、農村會經濟調查隊(加掛農村科的牌子)
組織實施農村住戶、農產量、農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等調查方案;負責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生產條件、
農村產業結構、農產品產值產量、農村三產業發展狀況、鄉鎮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等專項調查;組織指導全市農村基層統計網路建設和小康鄉、村的考核審定,負責全市農村貧困人口的監測;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印農村社會經濟調查資料;開展對農村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完成省農調隊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七、電子計算站
組織實施全市統計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指導各項專業統計報表數據處理;組織實施各項普查、典型調查、抽樣調查數據處理;建立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料庫。
2002年11月8日,婁市編辦[2002]59號文規定,設定婁底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和婁底市企業調查隊,為副處級事業單位,歸口市統計局管理。其主要職能、內設機構規定如下:
一、婁底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國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城鎮住戶調查、物價調查和有關專項調查等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方案。
2、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印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資料。
3、開展對城市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
4、完成省統計局、地方政府和當地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二)內設機構
據以上職責,婁底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設定3個職能科室,為副科級規格。
1、綜合科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國統計調查方法制度,負責城市調查綜合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城調總隊和省城調隊布置的各項調查方案和任務;負責城市社會經濟調查的技術和調查統計方法制度的研究和改革;負責對各級調查業務培訓和組織指導;負責開展綜合性的調查分析研究;負責編輯《婁底城調資料》內部刊物;負責向各級黨政領導提供統計資料和信息,向新聞單位提供新聞稿件;負責調查分析、組織編印城市調查歷史資料。
2、住戶調查科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訂的全國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城市住戶調查,編印各種定期報表和年度報表,整理、編印城鎮住戶調查資料,組織制訂城鎮住戶調查方案,開展分析研究和趨勢預測。組織實施專項調查的方案,組織協調全隊的專項調查工作。
3、價格調查科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訂的全國統計調查方法制度和調查方案,組織實施物價統計調查,編印各種定期報表和年度報表、整理編印物價調查統計資料,開展分析研究,趨勢預測。
二、婁底市企業調查隊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中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企業抽樣調查和各類企業專項調查方案。
2、對涉及企業的重要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驗和評估。
3、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印企業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資料。
4、開展對企業改革和企業景氣監測及發展情況的分析研究,向各級黨政和社會公眾提供企業調查資料的信息。
5、完成省統計局、地方政府和地方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婁底市企業調查隊設定2個職能科室,為副科規模。
1、綜合科(加掛專項調查科牌子)
對社會經濟問題,特別是與企業改革和市場體系建設有關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分析研究;負責對外提供企業調查分析資料、承擔綜合性企業調查資料的編輯、審核與出版工作;蒐集、整理市內企業資料,並進行企業比較及企業抽樣調查研究;負責計算機網路和資料庫的建設、管理、開發和培訓;承接並組織開展外界的委託調查和諮詢服務工作;制定本隊工作要點、年度工作計畫和綜合考核、評比等工作,並負責檢查落實;負責隊內行政、文秘及後勤保障工作;貫徹實施反映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與改革狀況的跟蹤監測調查數據的蒐集、加工整理及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反映改革政策和措施執行情況及有關熱點問題的專項調查、黨政部門提出的專題調查和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對外宣傳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
2、產業調查科
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企業抽樣調查方法、制度及制定本地區的實施方案,組織本地區企業抽樣調查數據的蒐集、加工整理及上報工作;對涉及企業的重要統計數據進行檢驗和評估;組織實施有關企業熱點問題的專題調查;開展統計分析研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研究統計制度和統計方法的改革,完成國家和省統計調查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
統計違法行為。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統計調查計畫;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
(三)指導和協調全市統計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性的有關專項調查;審核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並對其制發的統計調查報表進行統一管理。
(四)統一領導和管理本市地方城市、農村、企業調查隊,組織協調全市地方城市、農村和企業調查工作,管理在本市範圍內的國家城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五)為市委、市政府制訂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各級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八)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事業編制及統計事業費;協助管理和考核縣市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九)參與市委、市政府對各縣市區、各部門目標管理考核,準確及時提供經濟社會的主要指標數據資料。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現任領導
副局長:譚立華。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