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資金實施辦法》是湖南省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5月5日發布的一道法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資金實施辦法
- 發布時間:2011年5月5日
《婁底市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資金實施辦法》是湖南省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5月5日發布的一道法令。
婁底市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資金實施辦法第一條為規範城市住房開發項目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促進城市社區建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公共文化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07〕21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2.提供金融支持。鼓勵各商業銀行加大對房屋租賃行業的支持力度,對投資購買、租賃庫存商品房投放到租賃市場的房屋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創新出台租賃信貸產品,...
一、建立文化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一)加大文化投入。各級財政每年新增財力不低於2%用於文化建設,確保公共財政對文化投入的增幅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繼續徵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和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於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提高各級彩票公益金用於文化事業的比重。鼓勵和...
加快推進城市社區文化設施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辦、國辦《關於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等法律和政策,加強城市社區和居民小區配套文化設施建設,按有關規定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於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將社...
城市在新區建設和舊城改造過程中,要把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納入規劃,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的資金,用於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農村要全面建設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室,村文化室建設要與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統籌規劃,統一建設。在地廣人稀的地區積極建設流動文化服務網路,配備流動文化車,開展形式多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