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婁星區監察委員會

婁底市婁星區監察委員會

婁底市婁星區監察委員會是由婁底市婁星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婁底市婁星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婁底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現任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婁星區監察委員會主任:張學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婁星區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Loudi Louxing District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12日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張學鋒 
  • 領導機構:婁底市監察委員會
職務任免,正式成立,職權調整,監察範圍,組織機構,機構設定,機構職責,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地址,

職務任免

2021年8月25日,婁星區十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曾祥文辭去區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張學鋒為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決定其為區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
2021年10月29日,在婁底市婁星區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張學鋒當選為婁星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正式成立

2018年1月12日,在婁星區政府大門口,婁底市婁星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區紀委、區監察委正式合署辦公,標誌著婁星區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了關鍵一步。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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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機構設定

婁星區紀委監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直屬單位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內設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問責辦公室,簡稱問責辦)、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申訴複查辦公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信息技術保障室、機關黨委。
婁底市婁星區監察委員會
Loudi Louxing District Supervi
此外,設有直屬事業單位紀檢監察辦案管理中心、婁星區村級小微權力事務中心,設有婁星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分別為區紀委監委駐區委辦、駐區政府辦、駐區人大機關、駐區政協機關、駐區委政法委、駐區委宣傳部、駐區委組織部、駐區委統戰部、駐區財政局、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機構職責

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等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區紀委區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建設、普通密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公車管理、公務接待、國有資產管理和辦公辦案設備裝備採購等後勤管理服務;負責機關和派駐機構暫扣涉案款物保管等。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各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派駐機構、區紀委管理的區委巡察機構、區委作風辦幹部的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區紀委區監委派駐機構、鄉鎮街道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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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政策法規室:負責綜合分析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負責提出全區紀檢監察制度建設計畫;起草、修改全區紀檢監察制度規定;參與起草制定本區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區紀檢監察制度規定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問責工作辦公室,簡稱問責辦):負責綜合協調全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區委有關作風建設規定、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分析全區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治理、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協調辦理區管幹部任職前回復區委組織部意見工作;加掛問責工作辦公室牌子(簡稱問責辦),綜合協調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方面問題線索辦理,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紀檢監察室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等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
信訪室:負責接待民眾來訪,受理全區網、信舉報工作;歸口受理同級黨委管理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法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全區各級監察機關、派駐或者派出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移交的相關信訪舉報,移送本機關有關部門辦理;負責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本級監察機關領導交辦的信訪舉報件擬辦、轉辦、督辦工作;受理區紀委區監委職權範圍內的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和承辦申訴複查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研判,為區委領導全面把握政治生態,作出反腐決策部署提供重要參考。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察工作機構、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紀檢監察室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承擔向市紀委市監委報告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情況的具體工作;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承擔指導、協調區紀檢監察辦案管理信息中心的相關工作;對審查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第一至第七紀檢監察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及區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及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組(黨工委)、鄉鎮街道黨(工)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通過調閱有關資料實地調研督導、進行約談函詢、監督民主生活會等方式,監督檢查巡察整改;督促檢查聯繫單位、鄉鎮街道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區委有關作風建設規定、糾正“四風” 工作情況;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對聯繫單位、鄉鎮街道政治生態狀況進行分析研判;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以及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的情形,按程式提出處置意見;承擔聯繫單位、鄉鎮街道及區管幹部的廉政檔案建立、維護、套用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巡察及區管幹部任職前回復區委組織部意見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鄉鎮街道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包括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方面的問題線索辦理,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調查處理工作,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第七紀檢監察室加掛婁底市婁星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牌子(簡稱區追逃辦),同時履行反腐敗追逃追贓職責,具體負責協調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省監委、市紀委市監委交辦的反腐敗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強對全區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承辦對區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追逃追贓工作等。
婁底市婁星區監察委員會
婁底市婁星區紀委監察委組織結構圖
案件審理室(申訴複查辦公室) :負責審理區紀委區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鎮(街道)黨(工)委、區政府(部門)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機關移送的需核實後追究紀律責任的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區紀委區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協助辦理區監委負責的監察賠償相關事宜;辦理或協調督促處分決定的宣布送達、執行落實相關事宜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市管幹部以外幹部,區紀委區監委派駐(派出)機構幹部,區委巡察機構幹部,鄉鎮街道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成員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信息技術保障室:負責對區紀委區監委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的信息情報服務,承擔信息查詢分析系統的建設、管理、套用;負責對區紀委區監委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的技術保障服務,承擔案件相關證據材料的鑑定或者委託鑑定工作,參與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搜查、勘驗檢查工作;負責機關審查調查專用裝備的標準制定、選型配發、日常維護管理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區委巡察辦(組)、區委作風辦黨建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

張學鋒

副主任

李國雄、周金輝、舒從努

委員

徐萍萍、付傑輝、李躍泉、胡文輝、成毅

辦公地址

婁底市婁星區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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