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婁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婁底市婁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婁底市婁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士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區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綜合管理全區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區國民經濟和信息產業化發展。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產業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擬訂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區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以及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業和信息產業領域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夜霸應查;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維護企業穩定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區工業企付嚷拳拘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擬訂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笑喇煮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整遷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推進工業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重講霸定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促進全區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全區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制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全區工業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推進全民創業。
(八)負責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擬訂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章備戲能行動方案,推進資源綜合利用;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參與編制全區生態建設規則;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九)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航空、水運、郵政通信的有關問題;協調煤炭、電力、石油、運輸和生產所需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
(十)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舟組笑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 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
(十一)制訂全區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 的重大事件。
(十二)根據國家、省、市統一規劃,協調全區公用通信網、 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 資源共享;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三)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組織制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十四)指導全區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十五)研究擬訂全區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 規章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
(十六)負責《〈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的組織實施;對全區黃金行業、集體工業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七)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負責對全區稀土行業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八)依照國家政策法規對全區新型牆體材料的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推廣使用新型牆體材料;負責對全區散裝水泥的生產、銷售實行統一管理,對全區包裝行業和裝璜印刷業及室內裝飾業實施行業監督管理。
(十九)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組織人事股
區中小企業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運行監測協調股和企業服務指導股
電子信息產業股和科技股(加掛婁星區國防科工信息動員辦公室牌子)
工會和離退休人員管理股
環境保護與資源綜合利用股(加掛原材料工業股和區黃金管理辦公室牌子)
辦公室(加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能源運行股和安全生產股
(十三)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組織制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十四)指導全區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十五)研究擬訂全區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 規章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
(十六)負責《〈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的組織實施;對全區黃金行業、集體工業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七)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負責對全區稀土行業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八)依照國家政策法規對全區新型牆體材料的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推廣使用新型牆體材料;負責對全區散裝水泥的生產、銷售實行統一管理,對全區包裝行業和裝璜印刷業及室內裝飾業實施行業監督管理。
(十九)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組織人事股
區中小企業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運行監測協調股和企業服務指導股
電子信息產業股和科技股(加掛婁星區國防科工信息動員辦公室牌子)
工會和離退休人員管理股
環境保護與資源綜合利用股(加掛原材料工業股和區黃金管理辦公室牌子)
辦公室(加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能源運行股和安全生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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