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宏春,男,1965年11月出生,漢族,江蘇海安縣人,研究生文化,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南通市崇川區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黨組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宏春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蘇海安
- 出生日期:1965年11月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
人物履歷
1990年08月——1995年05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5年05月——1998年10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助審員;
1998年10月——1999年03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1999年03月——2002年03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副科級);
2002年03月——2003年01月,如皋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03年01月——2003年10月,如皋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正科級);
2003年10月——2008年05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
2008年05月——2009年05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
2009年05月——2012年01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副處級);
2012年01月——2012年03月,如東縣人民法院代理院長、黨組書記;
2012年03月——2016年07月,如東縣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6年07月——,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黨組書記。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15日,如東縣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七次會議。接受婁宏春同志辭去縣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的請求。
2016年7月22日,崇川區八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四十次會議。會議全票通過,任命婁宏春同志為崇川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並決定其為代理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