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用地

娛樂用地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占用的場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娛樂用地
  • 定義: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的場所
  • 類型: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
  • 使用年限:40年
使用許可權,鑑別方法,

使用許可權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占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遊樂場、影劇院、俱樂部等占用的土地。
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一般40-5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一般70年,要想把文化娛樂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改變為其他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不同。

鑑別方法

商業用地與文化娛樂用地的區別
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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