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縣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縣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必須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時,方能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外文名:Standing Committee of Weiyuan County People's Congress
  • 現任領導:周功會(主任)
  • 所屬地區:威遠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是威遠縣地方最高權力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1.保證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在威遠縣的遵守和執行。
2.審查和批准威遠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
3.決定威遠縣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4.選舉並有權罷免威遠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5.選舉並有權罷免威遠縣人民政府縣長、副縣長
6.選舉並有權罷免威遠縣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或罷免的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7.選舉並有權罷免出席內江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8.聽取和審議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9.改變或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10.撤銷縣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11.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證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威遠縣人大常委會機關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外聯絡、綜合協調;負責縣人民代表大會、縣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及人大代表視察、調查等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機要、保密、檔案、史志、安全、綜治、維穩工作;負責機關黨務群團、精神文明、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目標管理、督查督辦、計畫財務和後勤保障工作;完成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市代表工作委員會人大代表聯絡辦公室
負責承辦縣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和任命幹部評議的具體工作;負責承辦縣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有關事項,指導鎮人大換屆選舉和鎮人大主席團的日常工作;在閉會期間負責指導縣人大代表小組活動的開展,負責縣域內省、市人大代表的聯繫工作;督促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法院和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縣人民代表大會期間提出的意見、建議、批評;完成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制工作委員會
負責聯繫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監察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殘聯等部門的工作;負責督促法制教育,推進依法治縣;辦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諮詢,並為法律的修訂提出建議性的意見;開展個案監督,督促執法部門公平、公正執法;完成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
負責聯繫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安監局、縣統計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縣城管局、縣招商局、縣工商聯、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農行、縣工行、縣建行、縣中行、縣農發行、縣信用聯社、縣供電局等部門的工作;檢查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辦理有關的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開展有關調查研究,為縣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決定提供依據;完成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業經濟工作委員會
負責聯繫縣農業局(農機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畜牧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氣象局、縣糧食局、縣供銷聯社、省長葫管理局等部門的工作;檢查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辦理有關的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調查了解農村工作、農業發展以及農民負擔等方面的情況,為縣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決定提供依據;完成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
負責聯繫縣教育局、縣科技局、縣文體局、縣衛生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人口計生局、縣廣電局等部門的工作;檢查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辦理有關的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開展有關調查研究,為縣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決定提供依據;完成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預算工作委員會
負責審查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財政預決算方案;負責聯繫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審計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菸草專賣局、縣郵政局、縣人行、縣人壽保險、縣人保財險、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鹽業公司等部門的工作;檢查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辦理有關的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開展有關調查研究,為縣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決定提供依據;調查了解、督促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完成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訪辦公室
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和信訪事項的轉辦、督辦工作;完成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威遠縣人大常委會機關行政編制25名。其中,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按有關規定設定。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餘各委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縣級領導幹部編制、兼任辦公室主任的1名常委編制單列。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4名。

現任領導

威遠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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