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文登)峰山公園

威海(文登)峰山公園

峰山森林公園位於威海市文登區文山東路以北、香水東路以南、西起城北公園、東至市民文化中心。園內“峰山”是城市規劃的中心景觀,峰山海拔148.8米,直接占地248.8公頃,規劃開發總面積300公頃,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於為廣大市民提供一個休閒娛樂、健身養生場所而實施的一項重點民生工程。

為提升城市綠化檔次,提高峰山公園景觀質量,2004年市政府在峰山南部組織實施了綠化改造,並建設了峰山路網,建成了娛樂廣場和多處休閒綠地,如今的峰山,吸引著大量的市民在這裡散步、健身,每天前來觀樹、賞景的遊客絡繹不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峰山森林公園
  • 地理位置: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
  • 氣候類型:北暖溫帶季風型大陸性氣候
  • 占地面積:300公頃
  • 開放時間:全天
  • 景點級別:開放性公園
  • 門票價格:0
  • 著名景點:文登革命烈士紀念館、紀念碑、士林亭、峰山國華遊樂場、摩天輪
威海(文登)峰山公園
第一章 總則
1.1 文登市位於縣境中部,東至榮城市32公里,西南至乳山縣62公里,西北至牟平縣47公里,北至威海市40公里。公路,海港,民航機場在此交匯。文登市總體規劃中將文登市城市性質規劃和定位為:外向型的綜合工業城市,地區性的商品集散地,以山水文化為特色的旅遊城市。峰山公園地處文登市老城區東側,緊鄰城市新區,是未來城區的綠心,其東南地塊則為未來城市行政中心區,因此峰山公園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區域位置。為貫徹和深化文登市城市總體規劃,指導城市合理開發和建設,增加城市綠量,改善和調節城市生態環境,適應城市發展和人民現代生活需要,並充分體現出文登市的特色,根據《文登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文登市規劃主管部門下達的《文登市峰山公園控制性規劃指導思想》,特制定《文登市峰山公園控制性規劃》。
1.2 規劃控制圖則成果包括“文本”及“圖紙”兩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兩者應同時使用,不可分割。
1)文本: 指經法定程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劃條文。
2)圖紙: 指經法定程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劃總圖及其配套圖紙、圖則。
1.3 在執行本規劃(包括文本和圖紙)的各項規定時, 必須同時遵守國家、山東省和文登市的有關政策、法律、規範相關條款的規定。
1.4 本規劃涉及的所有技術指標(特別註明者除外)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其配套規章和技術標準。
1.5 有關名詞解釋及其技術規定詳見附錄A《規劃控制圖則統一注釋》; 《規劃控制圖則統一注釋》是制定和執行本規劃必須遵守的通用技術規定。
1.6 規劃控制文本明確以下內容:
1)各地塊的土地利用性質、土地利用相容性及各類性質土地的用途規定;
2)各地塊開發強度;
3)配套設施的數量和規模;
4)城市設計要求及其它有關規定。
1.7 規劃控制圖則適用範圍(以下簡稱本區)為:規劃基地東鄰初張公路(世紀路),南為文山東路,西有整骨醫院、文山賓館、居住用地等,北接香水路;基地東南地塊為未來城市行政中心區。規劃範圍面積為2.12平方公里的區域。
1.8 本區為公園景觀區,規劃目標是:峰山公園不僅是文登的城市中心公園,還要成為區域中具有首位吸引力的風景區,通過改擴建,提升峰山公園的吸引力、文化含量與品質、景觀品位和知名度,成為區域名景,旅遊勝地。
1.9 本區內的土地使用及一切開發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劃的有關規定;與本區相鄰的城市用地亦應參照本規劃的相關指引。
1.10 本規劃指導本區內的建設管理及修建性詳細規劃,並作為工程項目設計的依據,但不能作為工程項目施工的依據。
1.11 本規劃所確定的道路交通設施和市政設施的用地範圍, 可允許在下階段詳細設計時作必要調整, 但須報文登市規劃主管部門審定。
1.12 本規劃由文登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若因建設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需要對本規劃加以修改,則應按城市規劃編制審批的法定程式來進行。
1.13 本規劃由文登市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後報山東省建設廳批准施行。
第二章 規劃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2、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3、 《城市用地分類和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4、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5、 《文登市總體規劃》
6、 《文登市志》
7、 國家相關規範及文登市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與設計要求。
8、 相關部門的規劃意見

第三章 土地使用和地塊劃分
3.1 用地分類和分類代號
本規劃區內土地使用性質分類和分類代號採用國標《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的規定。
3.2 用地性質變更
在開發過程中,由於現實原因或特殊要求,確需變更規劃用地性質時,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大類性質禁止變更;中類性質變更需要有相關分析論證,經專家評審和規劃主管部門核准後,方可變更;小類性質變更必須經規劃主管部門核准。
3.3 用地範圍變更
以街坊為單位成片開發時,街坊內各地塊的用地界限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但其規模和配套設施項目必須符合分圖圖則所規定的指標要求。
3.4 地塊劃分
在規劃範圍內,按照地理位置及主幹道網路體系把規劃區劃分為A~D等共四個大區;在各大區中,劃分出若干中地塊;在各中地塊中,按照規劃結構及用地性質進一步細化地塊,將四個大區劃分為68個小地塊。作為規劃控制的基本地塊。
3.5 地塊編碼
地塊編碼為W-XX-YY,W代表峰山公園A~D共四個大區;XX是大地塊編號,主要以峰山公園主要道路為界;YY是小地塊的編號,主要以次要道路、支路和建設單位為界。
3.6 多地塊的聯合開發
多地塊聯合開發時,在不影響地塊所在地區整體功能的條件下,可允許對地塊的邊界以及道路的走向作必要調整,但須報 文登市規劃主管部門審定。
第四章 用地規模
4.用地規模
本次規劃用地規模為2.12平方公里。
第五章 用地布局
5.1 公共設施用地
5.1.1 行政辦公用地
規劃中涉及的行政辦公用地主要包括園林管理局等市級行政辦公單位,現狀布置在峰山東南角,規劃將園林管理局保留,並對其北面的道路進行修整,用地界限有所調整。
5.1.2 商業金融業用地
峰山公園商業金融業用地主要有商業用地和旅館業用地兩類。規劃將商業用地布局在峰山公園南部主入口兩側、各入口空間和分散於峰山公園內部。峰山公園南側為主要的公園入口,設定商業服務設施帶,布置有賓館、售票、管理、度假村、餐飲、購物等商業服務業設施。旅館業用地主要規劃在峰山公園西南角,園林管理處以北的旅館業用地,與周邊的文山賓館、文山旅館形成一定的規模效應。
5.1.3 文化娛樂用地
峰山公園的文化娛樂用地主要包括影劇院用地、圖書展覽用地和遊樂用地三類。
影劇院用地主要布局在峰山公園東南部,設定小型劇場等設施。
圖書展覽用地規劃在峰山公園南部,設定博物館和展覽館等。在本規劃區內布置一處市級大型文化娛樂設施用地,位置在峰山公園的西南角,結合城市公園布置一處博物館,形成峰山公園南側較有標識性的文化娛樂設施。而展覽館等其他圖書展覽用地主要布局在峰山公園南部。
遊樂用地規劃在峰山公園西側,分布在水上遊樂區和陸上遊樂區兩個景區內。
此外,結合地下防空設施布置地下迷宮等娛樂項目。
5.1.4 文物古蹟用地
現狀中的文物古蹟用地主要包括召文台、文登市革命烈士紀念堂、文登市革命烈士紀念碑等用地,規劃所指的文物古蹟用地主要是指布局在峰山公園西南部的召文台和峰山公園中軸線的文物古蹟用地。峰山公園中軸線的文物古蹟用地在保留了原有文登市革命烈士紀念堂、文登市革命烈士紀念碑等用地外,將文物古蹟用地進行了梳理和擴充。
5.2 綠地
峰山公園規劃的綠地主要是指公共綠地。其中包括公園和街頭綠地。峰山公園中公園用地的比例居多。而街頭綠地主要集中在峰山公園南部沿文山東路北側。
第六章 道路交通規劃
6.1 道路級別與道路寬度
峰山公園道路網結構採用自由式路網, 規劃道路分三個等級。分別為公園主路、公園次路和支路。
公園主路紅線寬度為:12米,路面寬度7米,人車混行;
公園次路紅線寬度為:10米,路面寬度5-6米,人車混行;
支路紅線寬度為:2-3米,人行。
峰山公園規劃道路情況詳見附表二:峰山公園規劃道路一覽表。
6.2廣場布局
在峰山公園南北向的主軸線上,分別布置革命烈士紀念堂廣場--紀念山道廣場--革命烈士紀念碑廣場--山地廣場--文山標誌廣場--山地主題文化廣場--休閒步道廣場--商業服務廣場--北部入口商業服務廣場等一系列廣場空間,作為峰山公園主體廣場空間。
景觀發展次軸中,從陸上運動區——水上運動區——市民休閒區——濱水文化區形成的由動到靜的發展趨勢中所串聯的多個廣場空間。
入口廣場空間:峰山公園的各入口都設定入口廣場空間,規劃控制有標識特點的峰山公園入口空間。
商業服務廣場空間:結合商業服務建築的布局形成多個尺度宜人,服務項目各異的商業服務廣場空間。
休閒廣場空間:在峰山公園各個景觀分區設定多處休閒廣場空間和主題廣場空間。
6.3 交通設施的布局與配置
6.3.1 停車場
各類用地應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中有關規定,根據用地的使用性質和開發強度設定停車用地。規劃在峰山公園的重點區域,結合入口處建設大型停車場;在峰山公園南部商業服務設施帶、賓館用地、博物館及行政辦公區內,就近設定公共停車場以滿足未來大量機動車停放的需要。
本規劃根據不同設施的規模和使用要求,設定了若干公共機動車停車場,近期主要為地面停車,遠期可發展地下停車設施。
腳踏車公共停車場主要布置在商業中心和大型文娛設施等處。服務半徑以100米為宜,每處用地1000-5000平方米。
6.3.2 加油站
主要沿城市幹道結合峰山公園內大型機動車停車場進行布點,規劃其服務半徑為1.5公里。
6.3.3 公共運輸
在文山東路規劃1-2處公共運輸首末站,實現對外交通與市內交通的高效換乘。
6.3.4 其他交通設施
其它各類交通設施用地應按照國家標準《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 50220—95)中有關規定,根據用地的使用性質和開發強度設定。
6.4 機動車出入口控制
在峰山公園內上設定機動車出入口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出入口中心線距城市主幹道與城市主幹道或以下級道路中心線交叉點的距離大於80米;
2)出入口中心線距城市次幹道與城市次幹道或以下級道路中心線交叉點的距離大於60米;
3)出入口中心線距城市支路與城市支路或以下級道路中心線交叉點的距離大於45米;
4)出入口中心線距橋樑縱坡起點的距離大於70米。
6.5 交叉口視距三角形控制
1)城市主幹道與城市主幹道或以下級道路相交時,D不宜小於15米;
2)城市次幹道與城市次幹道或以下級道路相交時,D不宜小於10米;
3)城市支路與城市支路或以下級道路相交時,D不宜小於5米。
6.6 步行交通
規劃在峰山公園局部地段形成“人車分流”的交通組織模式。規劃四條主要步行軸線,一條為聯繫各個景觀分區的步行交通;一條為濱水步行交通;另一條為沿峰山公園主景區半山處的步行交通,形成步行休閒林蔭道;最後一條則為南北向,沿中心軸線,形成縱貫南北的步行公共活動和景觀軸線。其他步行交通則為斷頭路等。
6.7 道路定位、豎向規劃
對道路交叉口進行了平面定位,可做為道路建設放線定位依據。
道路豎向設計充分考慮與現狀道路的銜接,以雨水就近排放為原則,並同時考慮到道路的行車要求,特別是非機動車的行駛要求。按國家道路縱坡設計規範,道路選線尊重自然,充分結合地形以及現狀道路。
其它各類交通設施用地應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中有關規定,根據用地的使用性質和開發強度設定。
第七章 綠地系統規劃
7.1 總體布局
峰山公園綠地系統規劃形成“點、線、面”相結合、以集中綠地為主體,以景觀綠地—標誌點綠地為重點,以道路綠帶和步行林蔭道為聯繫通道,綠環串聯,大小不同,形態各異,相互呼應的綠地格局。
7.2 公園
峰山公園中布置大片的集中綠地,結合自然山體,形成全區的綠地景觀及視覺中心。
7.3 街頭綠地
街頭綠地主要集中在峰山公園南部沿文山東路北側。另外根據實際情況在道路交叉口布置面積在300~500M2的街頭綠地,街頭綠地的布置應本著就近服務居民、擴大街道綠化景觀效應的原則。
第八章 景觀系統規劃
8.1 規劃布局
充分利用周圍自然環境作為峰山公園良好的背景。掌握重點和一般相呼應的原則,在峰山公園內重點控制和強化五大方面,即峰山公園景觀走廊、景觀分區、重點設計地段、高度及天際輪廓線、形象和色彩等,以全面提高峰山公園景觀質量。
景觀系統規劃按照軸──點──帶的構思進行。軸指南北向的公共中心景觀軸和東西向的綠地景觀軸,構成新區“十”字型的主體景觀格局;點指對景點和景觀節點,包括景觀軸線交叉點、端點以及各類景觀標誌點;帶指綠化景觀帶,如環翠路綠化景觀帶。
8.2 景觀軸
峰山公園由十字交錯的兩條景觀軸線來加以控制,分別為南北向的以歷史文化為主線的景觀發展主軸和東西向的由靜到動的景觀發展次軸。確定以文登市革命烈士紀念堂、紀念碑和文山標誌為焦點,南北延伸的峰山公園景觀主軸線為統領全區風貌的景觀軸線。
(1)景觀發展主軸:紀念堂——紀念山道——紀念碑——紀念廣場——電視塔——休閒步道——綠化廣場——生命山谷。該軸線形成一條由南往北、憶古追夕主軸線,形成由革命到現代生活的發展趨勢。
(2)景觀發展次軸:陸上運動區——水上運動區——市民休閒區——濱水文化區形成的由動到靜的發展趨勢。
8.3 景觀分區
整個景觀區呈“萬眾一心”分布,共分成峰山主景區、陸上運動區、水上運動區、市民休閒區、濱水文化區、植物觀賞區六個區域,提供一系列體驗活動等等,規劃控制各景觀分區中不同的風格和特色。
8.4 重點城市設計地段
劃定峰山公園南北主軸線、博物館等為重點景觀控制地段,它集中代表峰山公園景觀風貌,應進行統一規劃設計。
8.5 峰山公園空間及輪廓線
規劃峰山公園建築以中低層為主,主景區建築不宜超過3層;在峰山公園南北主軸線設定少量較高建築和標誌,形成沿峰山公園南北主軸線的“高區”;以大面積的各類廣場、綠地和中低層建築形成整個空間高度上的“中低區”。高低錯落,開合對比。使城市空間尺度宜人、層次豐富,構築出富有變化的峰山公園的天際輪廓線。
8.6 峰山公園形象及色彩
建築的形式和色彩應結合不同地段的使用功能和景觀要求進行綜合設計,需以規劃分圖圖則的相關規定為參考。總體建築形象應簡潔、樸實、明快、色彩應統一中有對比,規劃建築風格應體現“新、巧、淡、雅”的現代風格,各類建築的色彩應協調美觀。
夜景照明以各功能空間為重點照明地段,以步行綠化系統為重點照明帶。
廣告和標識的安置不應破壞建築空間,一般近人尺度內禁止安放大型廣告。應通過建築標誌系統、設施標誌系統、機動車路標系統以及步行道標誌系統的設計形成一套有序明確的標識系統。
峰山公園項目是一座規劃開發面積300公頃的大型綜合性公園,已被列為威海市重要的旅遊建設景點。公園依託峰山山體及自然保護區森林植被,將傳統文化與現代城市建設的理念融為一體,按照“四時美景、突出特色”的理念,突出城市、綠色、休閒、文化等主題,打造峰山長思、峰綠韻動、峰林野趣、峰韻花香、峰木聚慧、峰湖童樂等六大景區,設定南入口廣場及沿街景觀展示、聞香花境、全民健身、叢林穿越、運動天地等二十多個特色景點,建成後將為市民提供一個回歸自然、愉悅身心的休閒場所。
公園於2011年5月啟動建設。整體設計突出綠色、休閒、文化主題,依託峰山自然風貌和原有人文景觀,規劃峰山長思、峰綠韻動、峰林野趣、峰韻花語、峰木聚慧、峰湖童樂六大功能景區,打造聞香花境、叢林穿越、休閒湖區、運動天地、兒童樂園等二十多個特色景點,將建成一個山水格局完善、生態層次豐富、滿足市民多方位需求的綜合性、開放式城市森林公園。
峰山公園
峰山公園設計目標是打造山水格局完善、生態層次豐富、滿足市民多方位需求的綜合性公園。設計方案突出了城市、綠色、休閒、文化等主題,規劃了南入口紀念廣場及沿街景觀展示區、峰山自然保護區、老人活動區、東入口廣場區、南次入口廣場區、濱水休閒區、自然觀賞區、叢林探險區、農家樂體驗區、健身休閒區和北入口廣場區等十幾個功能區,並且按照“立足本地、四時美景、科普研究、突出特色”的理念,套用地帶性植物、生態學原理,著力營造四時不同的綠色景觀,使生態環境有機融入城市空間中,多層次滿足市民需求,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健身康體、文化娛樂、回歸自然、愉悅身心的良好空間。
峰山國華遊樂場位於峰山公園東北角的峰山公園遊樂場總占地面積達18000平方米,場內設有摩天輪、海盜船、太空椅、碰碰車等11個娛樂設施,全天候對外開放,其中42米的摩天輪是威海市最高的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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