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環翠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威海市環翠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威海市環翠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威海市環翠區委、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關於威海市環翠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威海市環翠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環翠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威海市環翠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有關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核。
(三)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統籌部署、指導協調和監督考核。統一調度、組織協調全區性城市管理重大和專項執法活動。
(四)負責全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及城鄉環衛一體化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導全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及專項整治工作。
(五)負責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審批。負責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定、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審核工作。
(六)行使旅遊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物業管理、市場監督管理、水利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相關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七)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相關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八)負責戶外廣告、門頭招牌設定和有償使用的戶外廣告空間資源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依法查處燃放、銷售“孔明燈”行為,嚴厲打擊、取締城區移動煙花爆竹經銷點。
(九)發揮職能作用和資源優勢,為產業發展及招商引資(引智)促進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十)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根據中央關於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有關部署,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加強和創新執法監管,完善執法程式,嚴格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工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政務督查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建議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網站、微信、微博等電子政務管理,負責信息宣傳和網路輿情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專項經費使用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罰沒款上繳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行政效能、政風行風評議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負責聯繫幫扶工作。負責綜治、信訪工作,制定綜治維穩工作預案,建立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應對和處置群體性、突發性信訪事件。承擔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督查考評科。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督辦案件、行風熱線、民生熱線、領導交辦事項的處置與回復工作。負責民眾來電,來信、來訪事項的調度、督辦工作。
(三)執法管理科。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領域工作的統籌部署、指導協調,統一調度、組織協調全區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領域專項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導考核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及重大城市管理專項整治。負責起草城市管理工作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四)法制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備案和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標準化建設工作,規範統一執法程式、執法標準、執法文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有關工作。負責城市管理領域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工作。負責全局執法隊伍法制業務培訓、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等工作。牽頭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核。負責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審批。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審核。

人員編制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威海市環翠區委辦公室、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威海市環翠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威海市環翠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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