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林業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劉代山為威寧自治縣林業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並起草相關條例草案。
2、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3、承擔對國有林業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職能。
4、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匯總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指導監督林政管理工作,歸口管理並督促查處林業行政案件,參與調處山林權屬糾紛,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審核辦理林地徵用、占用手續;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5、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編制並監督執行野生動植物資源年度利用限額,負責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管理工作。擬定全縣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
6、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特色植物類型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新建、調整各類縣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查工作。
7、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8、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發展戰略規劃、計畫;負責全縣林業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工作;擬定全縣林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規章並依法監督實施檢查;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9、指導森林公安工作,抓好“六個嚴禁”及“林長制”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10、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
11、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縣級資金以及國有資產,指導和監督林業系統財務、統計工作,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
12、負責全縣綠化工作。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13、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國家儲備林及各類林業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森林城市創建工作。
14、對全縣林業產業實行巨觀管理,指導林業企業改革。
15、組織編制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等林業生態工程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工程項目實施、竣工驗收、工程報賬制等工作;負責林業重點項目和林改項目的審核和報批。
16、加強全縣濕地保護、石漠化防治植被恢復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17、負責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檢疫工作。
18、擬定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林業科研、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協調林業外事、外經工作;組織實施對涉林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管理,抓好林業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19、抓好全縣林業宣傳工作和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20、結合部門職責,抓好軍民融合、脫貧攻堅、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21、承辦縣委、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後勤等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工作。擬訂林業和草原大數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林業信息化建設工作。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二)財務管理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各項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專項資金的報賬工作以及本單位財務工作。對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等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投入資金進行監督使用、跟蹤、檢查、指導和督察各基層事業單位的財務、統計工作。
(三)造林經營產業股(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經營及綠化工作。擬定有關綠化計畫、技術、質量管理等的規章、規程。指導防護林、商品林、特種用材林、花卉的建設生產和國有林場、苗圃、種苗基地、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以及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工作。負責戰備林(材)管理及林產品質量的監督檢驗工作。承辦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審查申報,指導林業科研課題立項、實施,推廣林業適用技術和科技成果。協調指導有關林業技術監督、林業地方標準擬定、新技術開發工作。負責全縣林業涉外工作,承辦林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事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林政法規股(宣傳股)。研究擬定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國土綠化和防治石漠化等林業綜合性政策。組織實施地方性林業與草原法規、規章。指導實施監督全縣林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起草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人工繁育利用等相關條例草案和發展規劃,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和野生植物採集。承擔古樹名木大樹保護相關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參與行政複議,承辦行政應訴工作,調處山林權屬糾紛。負責林業法律、法規宣傳工作。
    (五)林業規劃設計股。編制全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技術規程。造林年度質量檢查驗收。生態林業建設監測服務。造林植樹的質量核查。工程造林規劃設計。負責擬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為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提供設計服務。負責承擔全縣荒山造林、採伐、火燒跡地更新、森林撫育、林木採伐等工程項目的總體規劃設計和作業設計。監督管理全縣退耕還林、天保等國家重點工程建設的造林設計工作。
(六)森林資源管理股。協助自然資源局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協助自然資源局承擔全縣林地管理相關工作,協助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天然林資源保護和木材檢查站、鄉(鎮)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林業行政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林政專項執法檢查。協助自然資源局承擔許可權內徵用、占用和臨時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協助自然資源局承擔森林資源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開展造林實績核查工作。監督管理公益林。指導林下經濟作物種植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濕地保護。
(七)石漠化治理和草原管理股。起草石漠化防治規劃、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承擔石漠化監測與評價工作。指導草原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承擔草原監測與評價工作。
(八)災害防治股。承擔林業和草原災害綜合防治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編制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開展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縣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消防安全相關工作。

直屬單位

(一)威寧自治縣林業勘測設計隊(事業機改後擬更名為威寧自治縣退耕還林和天然林保護辦公室)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7名,實有人員14名。設隊長1名,副隊長0名,內設機構0個。
業務範圍:配合完成林業生態建設項目謀劃,負責對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人工造林、天然更新成林、征占林地、森林資源消耗、森林資源變化等調查統計,以及檢查驗收;承擔林業生態建設、公益林的調查設計工作;協助完成全縣森林經營編制或修訂及中長期林業發展規劃和區劃編制。
(二)威寧自治縣林業局經果林工作站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0名,實有人員8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內設機構0個。
業務範圍:根據縣林業局的安排編制全縣經果林產業發展規劃。負責開展經果林基地建設的種植技術培訓。負責林下經濟產業發展和經果林基地建設工作,從品種選擇、種植技術、林園布局等方面做好服務工作。負責名特優經果林示範項目的實施。培育和選擇適宜本地的優良經果林品種並加以推廣。承辦縣林業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威寧自治縣森林病蟲檢疫防治站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9名,實有人員9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0名,內設機構0個。
業務範圍:配合縣林業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全縣檢疫對象分布資料,負責對森林病蟲害進行預測預報、監測、防治,對引進種苗的隔離試種情況進行觀察記載,辦理森林病蟲害檢疫防治等事宜。承辦縣林業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威寧自治縣南屯苗圃站(事業機改後擬更名林業種苗站)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0名,實有人員10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內設機構0個。
業務範圍:負責國家綠化造林種苗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規宣傳。負責全縣的造林種苗貯備、調劑及良種引、育、繁和示範工作。負責本縣綠化造林種苗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本縣綠化造林種苗生產建設發展規劃及實施工作。為提高林木種苗質量,推動林業種苗化,促進林業發展提供保障。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 威寧自治縣林業科學技術推廣服務站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4名,實有人員12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內設機構0個。
業務範圍:宣傳有關林業科技推廣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協助縣林業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全縣林業科學技術推廣規劃、工作計畫及重大林業科技成果的推廣。對推廣工作計畫協助縣林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實施並協助進行檢查、指導、總結和交流。負責林業科技推廣技術培訓工作,使科技人員及林農提高林業科技知識及經營管理水平。試驗示範提高推廣林業科技成果、實用新技術。搞好綜合服務,根據林業生產的需要提供有關配套技術和物資,在林業生產過程中提供技術服務。負責國家華山松良種基地建設工作。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威寧自治縣防治石漠化管理中心(事業機改後擬更名為威寧自治縣防治石漠化工作辦公室)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5名,實有人員1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0名,內設機構0個。
業務範圍:宣傳有關防治石漠化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縣石漠化綜合防治工作;配合縣林業行政管理部門完成全縣防治石漠化計畫的編制工作;協助縣林業行政管理部門完成全縣防治石漠化項目的申報、對接並實施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防火工作;負責上級及縣人民政府安排的相關工作。
(七)威寧自治縣林業財務管理中心(事業機改後擬撤銷)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實有人員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0名,內設機構0個。
業務範圍:協助完成全縣各項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專項資金的報賬工作以及本單位財務工作。對天然林保護工程、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等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投入資金進行工程報賬、配合完成指導和督察各基層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統計工作。
(八)威寧自治縣城市園林綠化管理中心(事業機改後擬更名為造林綠化工作服務中心)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0名,實有人員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機構0個。
業務範圍:1、協助縣林業行政管理部門編制防護林、植被恢復、村寨綠化、森林培育、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計畫和發展規劃。2、協助縣林業行政管理部門審查防護林、植被恢復、村寨綠化、森林培育、林業生態工程實施方案、作業設計;並承擔技術指導和檢查驗收。3、負責營造林的統計調度,歸檔及上報等工作。4、承辦縣林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威寧自治縣國有沙子坡林場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7名,實有人員68名。設場長1名,副場長2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4名,下設工區區長3名,內設機構7個(4個股室、3個工區)。
業務範圍:宣傳《森林法》等林業法規。保護和培育林場森林資源。負責林場營造林、森林撫育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統計、分析、總結上報有關林場的工作。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威寧自治縣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3名(均為管理人員編制),實有人員7名。設大隊長1名(副科級)。副大隊長1名(正股級),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3名。
業務範圍: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和縣林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2、以自治縣林業局的名義,對破壞保護區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無證運輸木材、偽造木材運輸證件、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物種、偷挖盜採野生植物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對森林防火進行監督,查處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行為;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對非法或違規生產、經營、推廣和運輸種苗等行為進行查處。3、依法對跨縣調運的植物及其產品進行現場檢驗和復檢,對縣內林草種苗生產企業及其他涉木企業開展產地檢疫,並查處違法行為。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檢疫刑事案件。4、國家、省、市、縣安排的其他相關林業、草原、濕地、風景名勝區等執法和監督工作。
(十一)威寧自治縣妥打白冠長尾雉自然保護區管理站(事業技改後擬更名為威寧自治縣妥打白冠長尾雉自然保護區工作站)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6名,實有人員0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0名,內設機構0個。
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保護,使其產生良好的社會、生態效益和科學研究價值,經濟價值。
(十二)威寧自治縣黃杉自然保護區管理站(事業技改後擬更名威寧自治縣黃杉自然保護區工作站)
為自治縣林業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2名,實有人員0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0名,內設機構0個。
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二級保護珍稀樹種黃杉的保護,使其產生良好的社會、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自治縣林業局設有2個臨時機構即退耕還林還草辦公室和天然林保護工程辦公室。
(一)退耕還林還草辦公室
退耕還林還草領導小組是由縣委縣人民政府於2001年10月行文成立。辦公室設在林業局,負責全縣退耕還林還草工程。
(二)天然林保護工程辦公室
天然林保護工程領導小組由縣委縣人民政府於1998年10月行文成立。辦公室設在林業局,負責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