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仇敏榮為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
  • 現任領導:仇敏榮(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智慧財產權強縣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和措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整合縣市場監管執法力量,價格檢查、反壟斷、智慧財產權保護監督執法與原市場監管協調推進。加強和完善市場執法體系,組織實施統一的市場監管工作。構建市場監管長效機制。規範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三)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按照許可權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協助轄區內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市場經濟秩序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制售假冒偽劣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對契約實施監督管理。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威寧自治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本縣提高質量發展水平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縣級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湖制度。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有關問題產品的召回和處置。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對向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各類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測及處理工作。配合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現場審查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承擔轄區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獲證企業及強制性認證產品監督管理工作,查處認證違法行為。
(八)負責計量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檢定人員。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九)負責標準化管理。組織推進標準化發展戰略。依法對企業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開展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工作。承擔標準實施監督和代碼、條碼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動和監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
(十)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受理特種設備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記。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發證和監督管理。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上報和調查處理。負責特種設備節能監管。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承擔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食品安全監督考評和協調指導職責。落實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制,督促檢查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
(十三)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落實和推進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市場監管領域社會共治機制,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深化食品市場主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保障體系。負責轄區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組織開展轄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藥品、化妝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製劑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標準及相關分類管理制度。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保健食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處置工作。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開展藥品、化妝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五)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民族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民族藥材交易。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推進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及制度的落實。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十七)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商標、專利註冊和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
(十八)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推進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對外轉讓相關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協調重大智慧財產權活動相關工作。
(十九)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應急處置、輿情監測。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一)完成自治縣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檔案、保密、保衛、會務、提案議案、深化改革等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政策研究、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應急管理、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和新聞發布、政府採購、基本建設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公務接待等工作;綜合協調開展脫貧攻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五城同創”、軍民融合等工作。
(二)人事財務股(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財務、裝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教育工作;負責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
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指導本縣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聽證工作;參與行政複議,承擔有關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建設和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登記註冊與政務服務股
依法承擔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相關登記註冊及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需要的勘察、論證、檢驗、檢測、審核等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負責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和開展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行政許可。對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信息庫的管理工作;做好軍民融合相關工作;配合查處違反行政許可的各類違法行為;開展非公黨建工作;指導縣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與微型企業發展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套用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和督促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承擔自治縣扶持微型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微型企業發展政策、工作規劃,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做好微型企業發展工作。
(六)消費環境與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
依法規範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擬訂和組織實施規範消費環境和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消費環境和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推廣契約示範文本,監督管理消費類契約格式條款,開展契約爭議行政調解,配合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實施對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消費環境建設,指導督促和開展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旅遊市場監管工作。
(七)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監督管理股
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和貫徹反不正當競爭制度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定授權承擔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和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根據授權,承擔和指導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協助轄區內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八)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廣告監督管理股
擬訂貫徹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發展規劃,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擬訂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指導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的執行,依法查處智慧財產權代理違法行為;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落實智慧財產權交易的政策;落實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及發展與監督的政策措施;指導和承擔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工作;承辦自治縣人民政府智慧財產權聯席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協調公益廣告宣傳工作。
(九)質量發展與監督管理股
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重點監督抽查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制定質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組織應急處置;承擔產品質量縣級監督抽查、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和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承辦自治縣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標準計量認證監督管理股
擬訂推進標準化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承擔全縣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擬訂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認證活動、認證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按規定承擔全縣檢驗檢測機構和評審員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推動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落實國家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劃,規劃指導全縣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依法承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擬訂貫徹特種設備安全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牽頭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
承擔威寧自治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綜合形勢,擬訂貫徹推進食品安全戰略、重大政策措施和監管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調查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監測發布,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
(十三)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承擔食品生產領域(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貫徹食品生產領域監督管理和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生產領域食品安全日常檢查、專項整治、抽樣檢驗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指導和督促開展生產領域食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食品生產領域重大複雜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工作;承擔生產環節(小作坊)酒類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品生產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十四)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承擔食品經營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貫徹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流通、餐飲行業食品安全日常檢查、專項整治、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監督指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協調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領域相關重大複雜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工作;承擔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電子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參與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參與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食鹽、酒類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流通領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十五)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醫療機構製劑配置、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等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特殊化妝品經營行政許可的現場驗收;承辦藥品零售企業質量管理規範等認證的技術審查,以及現場檢查、跟蹤檢查的具體實施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中藥材、民族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從業人員資格準入;配合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實施生產、流通領域的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樣檢驗等工作;負責藥品(含特珠藥品)化妝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室、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新藥研發單位和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派出機構

(均為副科級)
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一分局(分局長:方輝),監管轄區:六橋街道、陝橋街道、鹽倉鎮、板底鄉;二分局(分局長:龔月倫),監管轄區:海邊街道、五里崗街道、草海鎮、開華街道、雄山街道、么站鎮、金斗鎮,三分局(分局長:祿山),監管轄區:金鐘鎮、爐山鎮、龍場鎮、新發鄉;四分局(副分局長:張時旭),監管轄區:二塘鎮、東鳳鎮、猴場鎮;五分局(副分局長:孔維國),監管轄區:黑石頭鎮、麻乍鎮、岔河鎮、海拉鎮、哲覺鎮;六分局(分局長:王作乾),監管轄區:小海鎮、羊街鎮、雙龍鎮、哈喇河鎮、七分局(分局長:余金壇),監管轄區:雪山鎮、龍街鎮、大街鄉、兔街鎮、雲貴鄉;、八分局(分局長:馬鴿群),轄區:迤那鎮、牛棚鎮、斗古鎮、玉龍鎮、秀水鎮、觀風海鎮;九分局(分局長:蘇洵),監管轄區:中水鎮、石門鄉、黑土河鎮。各分局受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委託,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保護各項工作。

直屬單位

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威寧自治縣食品藥品安全監測中心、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信息中心、威寧自治縣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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