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克斯案是指1762年,英國人約翰·威克斯創辦《北不列顛人》雜誌,在創刊號中呼葉”批評政府是每個報人的神聖天職”。他經常報導或批評重要人物,後來還撰文批評國王喬治三世的某次講演,結果被司法大臣認定犯了煽動誹鎊罪,頒發總逮捕令將作者、印刷者、發行者以及售賣者共48人逮捕。
這件事引起倫敦強烈反響,民眾紛紛集會示威進行抗議。數日後,政府害怕引起騷乩,不得不將被捕者全部釋放。民眾夾道歡呼:”威克斯萬歲!自由萬歲!”此後,威克斯聯合48名被捕者控告政府,法院判決政府賠償10萬英鎊,並宣布總逮捕令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