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玉春(博山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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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玉春,男,漢族,1964年4月生,山東棲霞人,大學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博山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1年9月,經中共博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博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姜玉春開除黨籍處分;由博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姜玉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棲霞
  • 出生日期:1964年4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違法,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博山區交通局科員、辦公室副主任、路政科科長,博山區地方道路管理處主任等職。2001年3月任博山區交通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9年9月任博山區交通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博山區交通稽查站站長;2010年3月任博山區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博山區交通稽查站站長;2015年12月任博山區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2019年2月任博山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違法

2013年至2021年,姜玉春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價值總計3.8萬餘元;多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歸其個人家庭使用;在未履行審批程式的情況下,違規擅自採購、使用、出售公車。姜玉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問題。

接受調查

2021年7月, 博山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姜玉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博山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9月,經中共博山區委批准,博山區紀委監委對博山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姜玉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玉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接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購置公車,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通過民間借貸活動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民眾紀律,違規拖欠民眾錢款;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私設“小金庫”,套取財政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單位公款,數額較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姜玉春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博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博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姜玉春開除黨籍處分;由博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博山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1年12月,被司法機關依法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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