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雲,1930年4月生,山東萊西人。194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6年7月參加工作,大專文化。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個人履歷,擔任職務,
個人履歷
1949年至1957年任山東省萊西縣委秘書、縣委委員兼辦公室主任,萊陽地委生產合作部秘書科負責人。
1957年至1960年任中國土產出口公司青島分公司副科長,山東省青島市外貿局秘書科副科長。
1960年至1966年任中共山東省委宣傳部指導員、一級巡視員、辦公室副主任。
1966年至1970年在“文革”中受衝擊,先後下放農村和“五七”幹校勞動。
1970年至1977年任山東省革委會辦公室秘書組負責人、省革委會辦公室黨的核心小組成員兼秘書組組長、省革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兼秘書組組長。
1977年至1983年任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領導小組副組長,省委副秘書長、秘書長。
1983年至1984年任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兼省委秘書長。
1987年至1988年任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山東省代省長、省長。
1988年至1992年任中共山東省委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1992年10月當選為第十四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1993年11月至1994年10月任第六屆中共山東省委書記。
1994年9月在中共中央第十四屆四次全體會議上被增補為中央書記處書記。
1995年3月—1998年3月任國務院副總理。
1995年至1998年任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總指揮。
1997年9月當選為第十五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擔任職務
中共第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委員,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十四屆四中全會增補為中央書記處書記,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