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地方稅務局

姜堰市地方稅務局

姜堰市地方稅務局是姜堰市主管姜堰市地方稅收工作的國家職能部門,內設6個辦公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姜堰市地方稅務局
  • 所屬地區:姜堰市
  • 內設科室:6個
  • 下屬機構:10個
  • 性質:稅務局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負責組織本市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三)負責本市地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基金、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稅收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稅收執法監督。
(五)監督檢查本市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
(六)負責本市地方稅收稽查工作。
(七)負責本市地稅系統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八)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研究稅收政策,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務諮詢。
(九)管理本市地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負責本市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稅務信息系統。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吉秋根 姜堰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局黨組全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主持市局行政全面工作,分工負責稽查、監察、大要案審理委員會等工作。掛鈎聯繫稽查局。
秦 峰 姜堰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稅收政策、稅收法規、社保費徵收管理、涉外稅收、納稅服務、稅法宣傳、稅務政務信息、機關日常管理、安全保衛、後勤、基建、保密工作及稅收科(調)研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稅政科、幹部培訓中心。掛鈎聯繫第一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
徐 宏 姜堰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大企業的稅收管理;負責數據質量管理、採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和跟蹤反饋工作;負責信息和網路安全等工作。分管征管和科技發展科、數據管理科。掛鈎聯繫第二稅務分局、第五稅務分局。
朱永忠 姜堰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吉秋根同志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分工負責預防職務犯罪、機關作風建設、基層站所作風建設;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經費核算管理、經費審核、黨務、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幹部人事、幹部教育培訓、群團工婦、統戰、綜合治理、“三個一流”工程建設及考核等工作。分管監察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掛鈎聯繫第四稅務分局、第六稅務分局。

內設機構

泰州市姜堰地方稅務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徵收管理科、稅政科(政策法規科)、信息管理科。另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紀檢組、監察室)、黨委、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工作督查、辦公自動化和信訪、保密、稅收宣傳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統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等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稅源的預測;負責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負責組織稅款入庫工作;辦理地方稅收、基金、費等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經費、財務、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稅滯補罰收入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和零散稅收的征管工作;負責緩繳稅款、呆帳稅金、死欠稅金核銷的審核,以及欠稅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五)稅政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國務院、省政府指定的各項基金和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指導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負責對地方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
(六)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稅收信息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的統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稅務管理工作中的資料管理、數據採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務工作;參與地稅系統征管軟體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另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紀檢組、監察室)、黨委和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一)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監察本系統行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制定並強化監察制約機制,調查處理違紀案件。
(二) 黨委辦公室
抓好全系統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制訂和實施黨員教育培訓計畫,抓好發展黨員工作,掌握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指導所屬黨組織做好黨員發展工作,編制黨員名冊,抓好收繳黨費,黨員組織關係接轉和年度黨員統計等工作。
(三)納稅服務中心
負責貫徹落實省、市局關於納稅服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完成省、市局統一部署的相關工作;負責對全局納稅服務工作的指導、組織、管理、協調和監督;負責管理納稅申報,辦理、審核、查驗稅務登記;受理、審核、出售發票;負責多元化申報方式的宣傳落實工作,規範、落實上門直接申報、郵寄申報、雙委託申報及網路報稅工作流程;負責對涉稅審批有關事項的受理、承辦、轉報等工作,主要包括延期繳納稅款、變更、註銷稅務登記、停業復業、減免稅、企業財產損失、國產設備投資抵免和提取管理費、運輸業自開、代開發票資格認定等工作。負責對納稅人提供納稅輔導服務、維權服務和提醒服務,負責組織形式多樣的稅法宣傳活動,推行公開辦稅;負責縣局對外網站的管理工作,提供納稅諮詢;負責市納稅服務中心交辦的事件及熱線電話的受理、轉辦、回復工作;負責受理、轉辦、回復涉稅投訴、舉報和受理意見、建議;負責對納稅服務工作進行調研;負責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下屬機構

1、稽查局
擬定稅務稽查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全市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政策、法規及制度情況;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地稅稽查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地稅系統涉及地方稅收的各種專項檢查工作;辦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舉報的稅務案件,查處重大稅務案件。
2、第一稅務分局
在姜堰城區,負責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3、第二稅務分局
在本市經濟開發區轄區內,負責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4、第三稅務分局
在本市沈高鎮、橋頭鎮轄區內,負責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5、第四稅務分局
在本市顧高鎮、蔣垛鎮、梁徐鎮、大倫鎮轄區內,負責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6、第五稅務分局
在本市張甸鎮、大泗鎮(已劃歸泰州地稅局三分局管轄)轄區內,負責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7、第六稅務分局
在本市白米鎮、婁莊鎮轄區內,負責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8、第七稅務分局
在本市蘇陳鎮(已劃歸泰州市地稅局二分局管轄)、淤溪鎮轄區內,負責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9、第八稅務分局
在本市華港鎮、罡楊鎮(已劃歸泰州市地稅局二分局管轄)轄區內,負責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10、第九稅務分局
在本市溱潼鎮、俞垛鎮、興太鎮轄區內,負責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稅護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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