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區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科技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加強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特色產業基地、科技孵化器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等各類科技創新載體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的推薦、申報工作。
(三)組織申報國家、省、市基礎研究計畫、科技支撐計畫、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等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協調推動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
(四)指導企業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公共服務平台、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負責區級以上相關載體的認定、申報工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激勵企業創新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推進對外科技交流,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科技示範推廣基地和現代農業科技園區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七)歸口管理科技三項費用、科技專項經費等科技經費。
(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等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引進和培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牽頭負責全區科學普及工作並承擔區科普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發展
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協調實施;組織研究全區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指導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開展,依法調處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指導和規範全區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專利宣傳和人才培養工作。承擔區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協調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檔案的起草、調研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機要、保密等政務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人事、財務、資產、接待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工作;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工作。
高新技術科
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承擔市級以上科技創業園、科技產業園、創新專業鎮、創業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特色產業基地的申報、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國家、省、市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創新型企業和產品的認定、申報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重點新產品計畫;組織申報實施國家、省科技支撐計畫、火炬計畫及重大科技專項項目;負責國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省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科技服務業的相關工作;歸口管理科技統計的相關工作。
科技管理科
研究擬定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成果鑑定、推廣、保密、技術轉讓等管理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前的審核工作;開展技術市場管理服務工作,嚴格進行技術市場契約認定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市科技進步獎的申報評審工作,協調管理社會科技獎勵活動;組織申報省、泰州市科技進步獎項目;組織申報省、市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計畫和科技人員服務企業行動計畫,對立項計畫項目實施管理;組織擬訂全市科技政策、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全市科技進步的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工作。
農村科技科
落實國家、省、市相關農業科技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全市農村科技進步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農業科技發展計畫;培植農業高新技術產品和高新技術企業,建設農業科技服務平台,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協調指導現代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工作和科技型農業企業、科技型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科技超市的培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推進農村科技先導型、區域性特色產業的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科普工作,承擔市科普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相關工作。科技信息科。
智慧財產權科
承擔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承擔實施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及假冒專利行為;指導和規範全市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組織促進專利實施;承擔專利技術交易的規範和管理工作;承擔專利實施許可契約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市政府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產學研合作科
擬訂推進產學研結合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產學研聯合創新資金項目;聯繫全國高校、科研院所、國防工業等重點產學研合作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擬定全市科技招商、產學研合作活動計畫,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和實施市級以上國際科技合作計畫;負責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大研發機構、企業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服務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計畫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科技人才工作,組織實施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育計畫。
下轄機構
姜堰區地震局
負責全市防震減災工作。重點負責實施防震減災法律法規,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負責編制地方防震減災規劃、計畫、預案以及相關的法規;負責地震群測群防管理和地震科普宣傳。
姜堰區生產力促進中心
(原
江蘇省姜堰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負責全市技術貿易機構、廠辦科研機構的審核工作;負責民營科技型企業確認、商業秘密保護契約的見證工作;負責全市工商企業管理衛星遠程培訓、農村衛星遠程技術培訓工作;提供科技成果交易、推廣、鑑定、信息網路建設、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申報諮詢和ISO9000、ISO14000、ISO18000等認證諮詢服務。掛姜堰區科技培訓中心、姜堰區技術市場、姜堰區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牌子。
姜堰區高新技術創業中心
2002年初,經區政府同意,區科技局投資1600萬元建立了區高新技術創業中心。一期工程占地105畝,產業化和孵化用房24000m2。中心內水電設施齊全,建有信息連線埠專線與INTERNET相 連,並有會議室、洽談室,培訓中心、餐廳等多種辦公、生活配套設施。同時為了方便入駐企業,工商、稅務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在中心大樓設 立辦公室,為所有入駐企業提供周到熱情的服務。在加強硬體設施建設的同時,創業中心強化了軟環境的建設,相繼制定了產業化與孵化項目入駐條件、創業中心優 惠政策及中心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規章,從而從制度上保證了創業中心的健康有序快速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