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玉忠(盜墓案頭號主犯)

姚玉忠(盜墓案頭號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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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玉忠,1962年出生,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人,國小文化。新中國成立以來法院判決的最大盜墓案主犯。

2017年10月17日,遼寧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認定主犯姚玉忠犯搶劫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倒賣文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姚玉忠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
  • 出生日期:1962年
人物背景,涉嫌犯罪,犯罪調查,一審判決,終審判決,人物經歷,祖師爺,老敗家,作案率,作案被抓,作案方法,家庭成員,

人物背景

2015年5月,公安部宣布,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盜墓案告破,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25名,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據《中國青年報》報導,這些追回並已經鑑定的涉案文物,經專家估算,市場拍賣價值高達人民幣逾5億元。
而姚玉忠,則是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中的“大哥大”。

涉嫌犯罪

犯罪調查

姚玉忠以非法占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內文物為目的,違反國家文物管理法之規定,多次私自挖掘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行為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指使他人以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財物、國家級文物,行為構成搶劫罪;以牟利為目的,自行或幫助他人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特別嚴重,行為構成倒賣文物罪,一人犯數罪,應依法予以並罰。

一審判決

2016年4月14日,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安部部督2015一號特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系列案件主犯姚玉忠等人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姚玉忠參與盜掘古文化遺址11次,盜掘古墓葬16次,其中三處地點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竊取一級文物2件。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姚玉忠糾集他人盜掘的地點共18處,其中16處為紅山文化時期積石冢,涉及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有牛梁河遺址第十五地點、第四地點、第七地點;凌源市紅山街道辦事處下轄的村;朝陽市龍城區等。
法院判決頭號主犯姚玉忠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終審判決

2017年10月17日,遼寧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認定主犯姚玉忠犯搶劫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倒賣文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人物經歷

祖師爺

姚玉忠平日話不多,為人謹慎,愛看書。看風水和墓葬的絕活是父親傳給他的,已盜墓30年。姚玉忠白天獨自踩點,晚間帶領團伙成員實施盜掘。只要是姚玉忠認準的地兒,他一定要挖到東西才肯罷手。一次沒挖到,下一次再來挖,所以他常會對同一個地點多次挖掘。
中國最大盜墓案主犯姚玉忠:被稱祖師爺中國最大盜墓案主犯姚玉忠:被稱祖師爺
隨著名氣的增大,圈內人也將他的本事傳得神乎其神:會看天象,能根據星斗的位置、手中的羅盤在方圓百里內確定一塊墓穴的位置。
姚玉忠因為其盜墓神技,被盜墓界尊稱為“祖師爺”、“關外第一高手”。

老敗家

據瀋陽網報導,姚玉忠還有一個外號叫“老敗家”,就是因為他嗜賭如命,輸贏在幾百萬元是常事,甚至還有一次達到了千萬元。
有時輸紅了眼,他會直接拿出剛從古墓里盜出來的東西直接在賭場抵押。僅在河北某賭場就欠下7000多萬元的賭債,姚玉忠來不及出售文物換錢,直接拿文物抵押,原本值100萬元的他要50萬元,甚至直接以10萬一件的價格當場抵押,鮮有贖回。
姚玉忠手中把玩的物件也是常人很少見的,其中不乏紅山玉璧等珍貴文物。他穿戴奢華,經常出入高檔酒店,在赤峰更是擁有豪華別墅。
姚玉忠賭博時曾對外炫耀,他手頭的貨就是盜挖來的文物。但被警方抓獲之後,姚玉忠的賬戶里一分錢都沒有。

作案率

姚玉忠作案頻率非常高,據其同夥稱,從2013年到2014年短短一年多時間裡,他們就外出作案200多次。
2012年6月,姚玉忠將1對玉鐲以6萬元的價格賣給田亞軍,後姚又以向田借款5萬元的名義,將1件玉璧抵押給田。經鑑定,玉璧和一對玉鐲均為新石器時代一級出土文物。
2013年5月,姚玉忠以130萬元的價格將3件馬蹄筒形玉箍和一對玉鐲賣給張鵬。經鑑定,涉案的2件馬蹄形玉箍及一對玉鐲為一級出土文物;1件馬蹄形玉箍為現代物品。
2014年2月,姚玉忠以借款30萬元的名義將8件紅山時期的玉器抵押給張鵬弟弟張蕊,並約定逾期不還借款,8件玉器就歸張蕊所有。
2014年7月,張鵬將其中7件玉器讓李春寶出售,李將其中的3件馬蹄筒以19萬元的價格通過他人賣給了楊海臣,後李將錢款匯給張蕊。經鑑定,涉案文物中,6件為一級出土文物,1件為二級出土文物。
2014年8月一天,姚玉忠找王井山(另案處理)商議由王井山找人搶劫馮傑(男,時年35歲,遼寧凌源市居住)的文物,由姚玉忠負責銷贓。王井山遂糾集李鵬、安申明、李學國(均另案處理)預謀實施搶劫罪。同年10月初,姚玉忠與上述人員策劃搶劫細節,並於當月中旬帶領上述人員到馮傑經常出入的住宅等場所進行查看、踩點,將實施犯罪的費用和馮傑的個人信息提供給王井山。
2014年11月,姚玉忠還以24萬元的價格賣給李寶春一對玉鐲。經鑑定,涉案玉鐲為紅山文化新石器時代一級出土文物。
2014年11月,姚玉忠派人綁架了馮某,把他弄到一處廢棄的礦場,說如果不把手上的紅山文化玉器交出來,就地弄死埋了,馮某隻好交出自家古玩店的保險箱鑰匙。綁架者直奔馮某的古玩店,搜走了11件紅山玉器等文物。

作案被抓

2014年下半年,辦案人員在排查中,發現了姚玉忠的身影,他戴著金絲邊眼鏡,著裝整潔文雅,特別喜歡爬山,沒事兒就到附近的山上轉悠,有時一轉就是一天,誰也說不清他在山上到底乾什麼。這個古怪的舉動,引起了偵查員的懷疑。
警方抓獲姚玉忠後,在押解他指認現場的路上,這個“關外第一高手”趁看守人員不備,一頭沖向了山上的一塊大石頭,企圖自殺,被及時制止。
抓捕姚玉忠時,警方在其豪宅內搜出多件文物,隨後在搜查姚玉忠的兒子家時,發現擺滿了生活用品的隔斷有些異樣,於是拆開了隔斷,發現其中隱藏著一個保險柜,保險柜中放置著價值不菲的青銅器和扳指等文物。
民警又趕往100多公里外的姚玉忠老家搜查,在院落中一口10多米深枯井內,發現了4串紅色瑪瑙珠串,後經專家辨認,為遼代文物。
2015年5月,公安部宣布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盜墓案告破,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25名,打掉盜掘犯罪團伙12個,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姚玉忠則是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中的“大哥大”。

作案方法

姚玉忠的盜墓團伙在作案時利用一種叫做“扎子”的自製工具,這種工具比洛陽鏟性能要高,扎進土裡拔出後,通過觀察扎尖的顏色變化,可以判斷地下是否有墓葬。羅盤儀、金屬探測儀、三維立體成像儀等也是他們的必備工具。

家庭成員

姚玉忠有個弟弟叫姚玉飛,雖然沒得到姚玉忠的“真傳”,但是在大哥身邊多年,多少也掌握了一些本事。最後,兩兄弟因分贓問題起爭議,分道揚鑣乾起了同樣的勾當。弟弟姚玉飛找到馮某合夥盜墓,馮某開店銷贓。
弟弟姚玉飛也盜掘出幾次價格不菲的文物,比如勾雲佩、馬蹄筒、玉鐲等。據遼寧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訊息,2015年12月,姚玉飛團伙已被該院一審判刑,姚玉飛被判了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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