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國庫制(也稱銀行經理制或代理制)是國家政府不獨立設定國庫機構,委託銀行代理國庫業務,負責財政收支的出納、保管和劃撥等工作。即將財政收入的收納、劃分、報解和財政支出的撥付等業務一律委託銀行經理,財政不設國庫機構,只是通過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同銀行的國庫發生存款和信息的業務聯繫,以掌握財政資金的收、支和庫存動態。
委託國庫制的最大優點是可以利用銀行的設備及人力,節省費用開支。其最大的缺點是國庫管理難度較大,國庫業務常常得不到重視,效率較低下。這些在我國表現得較為明顯。
現今世界各國,凡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如美國聯邦財政委託聯邦儲備銀行代理國庫,英國、德國、日本、韓國等絕大多數國家都採用此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