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募集

委託募集亦稱間接募集。由發行公司委託證券公司募集投資的方式。一般由發行公司與證券公司簽訂委託募集契約,證券公司購入所發行股票的全部或一部分,通過自己的銷售網向投資者推銷。

證券公司接受發行公司的委託主要有兩種形式:(1)包銷,即由證券公司認購發行公司發行的全部股票,隨後將其轉售給一般投資者,股票發行的全部風險由證券公司承擔。(2)代銷,即證券公司作為發行公司的代理機構,儘可能為其推銷股票,股票發行的全部風險仍由發行公司負擔。證券公司一般是以較低的價格購進股票,再以高出購入價的價格賣出,其價差即為證券公司的收益。在認購大宗股票時,常有牽頭證券公司選擇幾家證券公司組成認購團,以減少風險,提高推銷效率。在美國,90%以上的發行股票是通過委託募集這種方式發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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