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三司重議稅法詔》是五代後唐李從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委三司重議稅法詔
- 創作年代:後唐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從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委三司重議稅法詔
朕嚐領藩條,屢親政事,每於求理,務在恤民,況今子育萬方,君臨四海,日慎一日,思漸致於小康;雖休勿休,冀終成於大化,得不察生靈之疾苦,知稼穡之艱難?俾蠲積弊之原,庶廣惟新之澤。省三司使奏,自長興元年至四年十二月已前,諸道及戶部營田埔租三十八萬八千六百七十二端匹束貫斤量,或頻經水旱,或並值轉輸,悉至困窮,蹙成埔欠,加以連年災珍,比戶流亡,殘租空繫於簿書,計數莫資於經費。蓋州縣不公之吏,鄉閭無識之夫,乘便欺官,多端隱稅。三司使患其僥倖,便欲推尋。朕閔彼蒸黎,慮成淹滯,示體物憂民之旨,徵滌瑕盪垢之文。特議含容,且期均濟。應自長興四年已前,三京諸道及營田,委三司使各下諸州府縣,除已納外並放。應有逃戶,除曾經釐革外,所有後來逃移者,委所在觀察司使刺史速下本部,遍令招撫歸業除放。八月後至五年八月,並得歸業,所有房親鄰近,佃射桑田,不得輒有占據。如自越國程,故不收認,其所徵租稅,卻從清泰元年四月後,委三司重行釐革,別議施行。舉賞罰之明條,立徵催之年限,不得更欠租稅,致啟幸門。勉懷成務之勤,以副劇繁之選,有要行事件,三司畫一奏聞。仍報中書門下,不得漏落。
作者簡介
李從珂(885—937)五代後唐皇帝。原姓王。李嗣源(唐明宗)俘其母魏氏為妻,收為養子,改姓李。少從嗣源東西征戰,多立戰功。嗣源即位,歷任河中節度使、同平章事、西京留守等職。長興三年(932年),出任風翔節度使,封璐王。嗣源死,子從厚(閔帝)即位,忌其權力威望,改調河東節度使。他恐離鎮被殺,起而叛變,從厚所派鎮壓之兵眾均叛附鳳翔。他乘勢引眾入洛,稱帝。934—937年在位。即位後,搜掠民財,厚賞軍士。後猜忌河東節度使石敬塘,敬瑭叛,引契丹南下,他兵敗自焚而死。史稱唐末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