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新中國成立後至1957年,縣政府設有人事科。1958年,人事科併入組織部。1968年,成立始興縣革命委員會,人事科被撤銷。1980年,恢復人事科。1982年,改稱為縣人事局。
縣勞動局成立於1961年8月。1968年2月,成立始興縣革命委員會,縣勞動局被撤銷。1974年10月,恢復縣勞動局。2001年11月成立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10年5月,組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原縣人事局、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簡介
始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職能部門,將原縣人事局、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縣人事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內設人秘股、社會保障股、就業促進股、職業能力建設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股、工資福利股、勞動關係股、公務員辦公室等十個股室。下設人才管理辦公室、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人力資源辦公室、職業能力鑑定中心、就業服務管理局六個事業單位。
始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為工作主線,認真履行部門職責,圍繞就業、培訓、人事、人才、社會保障、維權維穩等重點開展工作,在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工作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為始興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2年,被韶關市人民政府評為“韶關市就業先進工作單位”。
內設機構
根據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始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始府辦〔2010〕57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全局工作和督辦重大工作事項;負責非法規制度類公文草擬,來文擬辦、發文審核及公文督辦;負責政府信息(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會議、接待、檔案、固定資產、車輛管理等機關日常行政事務;承擔安全、保密、法制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服務、計畫生育和黨務工作;擬定本系統在職人員培訓規劃、計畫實施;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就業促進股(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辦公室)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促進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人力資源市場的培育、規劃和管理工作;擬訂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方面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失業職工登記、管理制度;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負責農民工的相關工作;承擔縣促進就業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承擔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的編制下達工作;承擔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職業能力建設股
負責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執行職業技能分類、職業技能資格標準的具體實施辦法;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擬訂職業技能人才培訓、表彰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則;審擬社會力量舉辦的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承擔專業技術人員和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縣職稱改革辦公室)
負責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各專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的申報評審工作;負責部分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的申報工作;承辦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核發資格證書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擬訂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社會保障股
負責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基本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監督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待遇的支付;負責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報審;負責對參保單位職工、失業職工正常和提前退休的審批工作;審核縣屬關閉、破產、轉制企業職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審核企業年金實施方案。
六、勞動關係股(勞動監察股)
擬訂勞動關係處理規則、制度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實施規範;監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勞動關係處理工作;指導企業落實勞動工資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和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並進行巨觀調控和指導;擬訂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全縣最低工作標準;審核縣屬企業的工資總額。
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組織查處重大的勞動違法案件和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突發事件;負責組織用人單位進行勞動年審和社保年審工作;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履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有關決定;依法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投訴和舉報;負責信訪工作。
七、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股
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目標、任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下一級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並組織檢查,監督落實;審核辦理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移交手續;建立和完善企業退休人員信息管理網路。
八、工資福利股
負責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公務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承擔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及離退休費統發和工作人員晉級增資審核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人事考試辦公室)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有關工作;承擔縣直和省、市駐始事業單位招收聘用制幹部相關工作。承接縣直事業單位委託的有關人事方面的考試。
十、公務員辦公室
負責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相關工作;擬定縣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縣人民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相關事宜;建立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承辦縣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事宜;承辦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考核、調任、轉任、辭職、辭退、培訓、日常登記和職位設定、非領導職務職數核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