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妾殉葬制

妻妾殉葬制 有些男子認為,自己死後妻妾為自己守節還不保險,於是強迫妻妾殉葬,希望自己在死後仍能奴役和享用她們。

這種制度實在是最殘忍、最野蠻、最滅絕人性的做法,在中國的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前期十分盛行,有殺殉(殺死後陪葬)和生殉(活埋)兩種。古時科曼德人,夫死則殺其妻。加利福尼亞的印第安人,妻要和夫的屍骸一同埋葬。日本古時也有不少妻殉丈夫的事,社會上作為榮譽加以表彰。印度直到現在還在少數地區存在丈夫死後妻子要跳入火堆與丈夫屍體共焚的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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