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型犯罪

妄想型犯罪是指在一些具有被害性質的妄想(被害安想、關係妄想、影響妄想、嫉妒妄想等)的支配下實施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常常可以見到一些因為妄想的作用而發生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最常見的是由被害妄想導致的傷害與兇殺。病人對強加給他的“陷害”,可能採取各種求助性行為,如向上級領導機關反映“被害”的委屈,向法院提出無辜受到人身“侵犯”的訴訟,尋求這些機關的處理。

當病人覺得無法擺脫侵害時,就有可能用縱火、放毒、毀物、傷害以至用兇殺方法,對“加害者”進行報復。也有的病人不榆奔樂求助別人,而是歸諒戶墓直接向對方採取攻擊行為。關係妄想、影響妄想、嫉妒妄想等凶煉也可能導致毀物遷拘辯傷人的惡性刑事案件。被害性質的妄想往往是與夸犁汗應大性質的妄想(如誇大妄想、鐘情妄想等)相互結合,才導致違法犯罪行為的。此外,府拒乘駝貶協危糊斥性質的妄想,如罪惡妄想、疑病妄想、虛無妄想等也可能導致自傷、自殺行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