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奶牛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財政部、農業部於二○○七年八月八日發布的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奶牛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附屬檔案:奶牛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時間:二○○七年八月八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 農業部
財政部 農業部通知,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補貼對象、方式和標準,第三章 項目申報與資金下達,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第五章 附 則,

財政部 農業部通知

財政部 農業部關於印發《奶牛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農[2007]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業(農林、畜牧獸醫)廳(委、局、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畜牧局:
為加速奶牛品種改良,促進畜牧業增長方式轉變,中央財政設立奶牛良種補貼資金。為加強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財政農業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奶牛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奶牛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 農業部
二○○七年八月八日
奶牛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速奶牛品種改良,促進畜牧業增長方式轉變,中央財政設立奶牛良種補貼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補貼資金)。為加強補貼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財政農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奶牛良種補貼項目由農業部和財政部共同組織實施,並指導地方各級農業(畜牧)部門和財政部門組織落實。各級農業(畜牧)部門和財政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
農業(畜牧)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包括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組織項目申報、項目實施、檢查及驗收等。
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落實補貼資金預算,及時撥付補助資金,對補貼資金使用管理進行檢查和監督等。
第三條 補貼資金使用必須遵循政策公開、農民受益、契約管理、專款專用和尊重農民意願的原則。
第四條 奶牛良種補貼項目要相對集中、突出重點、整體推進,以縣為單位組織實施。

第二章 補貼對象、方式和標準

第五條 補貼對象:是指項目區內使用優質種公牛冷凍精液進行品種改良的奶牛養殖者,包括散養戶和規模養殖戶。
第六條 補貼方式:補貼資金由省級(含計畫單列市,下同)財政部門和種公牛站結算。種公牛站供應的冷凍精液價格需經招標採購確定,種公牛站供應給奶牛養殖者的冷凍精液價格為招標價格扣除補貼後的優惠價格。
省級財政部門與種公牛站結算時,應根據省級農業(畜牧)部門與種公牛站簽訂的凍精招標採購契約、種公牛站的供貨發票等有關憑證進行結算。
第七條 補貼標準:由財政部和農業部根據優質種公牛冷凍精液的需求和供應等情況確定。具體標準在年度項目實施方案中確定。
第八條 補貼品種:奶牛養殖者飼養的具有繁殖能力的荷斯坦牛、奶水牛、褐牛、氂牛等。

第三章 項目申報與資金下達

第九條 農業部、財政部根據全國奶業發展規劃和當年項目資金預算,聯合制定並下達年度《全國奶牛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確定年度補貼品種、補貼數量、補貼資金額度、補貼標準、實施範圍和有關工作要求。
第十條 省級農業(畜牧)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農業部、財政部下達的年度《全國奶牛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年度奶牛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確定具體的實施縣、補貼品種、補貼數量、補貼資金、組織方式、保障措施等,並聯合上報農業部、財政部。
第十一條 農業部負責對各省報送的實施方案進行審查,並提出補貼資金分配建議報送財政部。財政部審核後將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到省級財政部門。
第十二條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直接向農業部、財政部申報,補貼資金由財政部直接撥付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通過農業部申報,補貼資金由財政部撥付到農業部,再由農業部撥付到中央直屬墾區。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三條 省級農業(畜牧)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和農業部下達的奶牛補貼數量和補貼資金,組織種公牛站冷凍精液的招標和項目縣冷凍精液的統一採購,負責與種公牛站簽訂採購契約。同時,根據有關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優質種公牛冷凍精液採購辦法,並將採購結果報農業部備案。
第十四條 項目省、縣農業(畜牧)部門和種公牛站,應分別建立冷凍精液信息管理檔案;鄉鎮畜牧改良站(點)要建立冷凍精液使用登記冊,附具養殖戶簽名,做好生產記錄;項目區奶牛養殖戶要保存好使用過的冷凍精液細管,以備查驗;使用的冷凍精液細管,必須印有農業部規定的奶牛良種補貼標記。
第十五條 生產冷凍精液的種公牛站應確保產品質量,做好生產供應、技術培訓等服務工作;不得因實施補貼政策而變相提高冷凍精液價格。
第十六條 各級農業(畜牧)部門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同級新聞媒體上公布補貼政策、補貼範圍和補貼標準等。項目實施村(農場)要張榜公布奶牛補貼的有關政策和本村(農場)項目的實施情況,接受民眾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七條 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套取、擠占和挪用。對騙取、截留、擠占、滯留、挪用補貼資金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其他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及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省級財政、農業(畜牧)部門可根據本暫行辦法,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本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奶牛良種補貼試點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農財發〔2005〕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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