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奴僕反抗主人奴役的鬥爭。奴即富戶家內奴僕。古稱臧獲﹑蒼頭﹐元代稱驅口﹐明代稱賤民,子孫世世為奴者稱世仆。奴僕隸屬於主人整個家族﹐地位極低。在《大明律》中﹐奴僕制度受到承認和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奴變
- 外文名:Slavery became
- 解釋:明末清初奴僕反抗主人奴役的鬥爭
- 性質:歷史
奴變經過,奴僕鬥爭的結果,
奴變經過
事找明初﹐奴僕制度在政府的保護下有所發展。奴僕主要由官賜奴和官奴所構成。如明太祖賜李善長卒百二十人為奴軍﹐後賜以鐵冊﹐又謂鐵冊軍(邊地軍隊中的家丁與鐵冊軍差不多)﹔又如涼國公藍玉有家奴數百。永樂時﹐凡從建文不附燕兵者多被殺﹐被害者的親屬全淪為樂戶﹐編入奴籍。嘉靖以後﹐江南經濟發達﹐富戶尤多﹐破產農民和手工業者賣身為私奴者日益增多。有的富戶蓄奴多達一兩千人。凡此類奴僕都立有賣身契約﹐子孫累世不得脫籍。江北奴僕系由縉紳雇募﹐河南﹑山東等省都有蓄奴之風,但數量少於江南。萬曆﹑天啟以後﹐在各地農民起義的影響下﹐奴僕開始起而反抗主人。明末清初,奴變遍及湖北﹑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等地。明末農民戰爭中﹐奴僕乘勢暴動﹐江西永新等地﹐奴僕占據主家田產﹐散發主家糧食﹐並捆其主人﹐斥問“奈何以奴呼我 ?”他們所提出的“鏟主僕﹑貴賤、貧富而平之”的口號﹐直指封建的人身壓迫關係。江蘇嘉定等地的奴僕操戈索契(賣身契文)﹐踞坐索身契者數萬餘人﹐聲勢浩大。有的地區奴僕有自己的組織﹐如湖北麻城有“里仁會”﹑江蘇太倉有“烏龍會”﹐金壇等地有“削鼻班”等。清軍入關以後﹐隨著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織在一起﹐奴變延及南方各地和北方的山東地區﹐索契鬥爭尤為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