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神學,又稱“女權主義神學”。當代基督教神學思潮之一,廣義上屬“解放神學”。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末的美國。一般以M·戴利發表的《教會與第二性》(1968年)為誕生的標誌。
在黑人民權運動和婦女運動影響下,一批猶太—基督教婦女神學家用女性史學觀看待和評價教義神學,批判猶太—基督教傳統男尊女卑的二元論模式,將靈與肉、心與身、腦與體相分離,視上帝為男性,男子為頭腦、理性和生命的代表,女子為肉身、性慾和死亡的化身,批判歷代教會從聖經解釋到教會生活中對婦女的歧視,要求重新解釋聖經,恢復婦女在教會中的自我價值,充分肯定婦女在教會中的地位。該神學內容豐富,涉及與婦女有關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生理、生態、心理等方面。因對婦女受壓原因有不同看法大致分為三派:(1)激進派,將所有男子視為壓迫者,提倡“姐妹之道”,婦女聯合起來一致對付男性;(2)溫和派,認為是傳統基督教文化,政治法律制度造成男女不平等,要求改變對男女兒童教育方法,健全政治法律制度,切實保障婦女權益;(3)基督教社會主義派,從婦女在社會政治經濟地位、尤其是經濟上找原因,提倡婦女要與其它被壓迫階級聯合起來求解放。美國黑人婦女於80年代末形成“婦女主義神學”,主張與黑人男子聯合起來,在求得種族解放的同時求得黑人婦女解放。該神學如今在歐美、第三世界均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