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為讓孩子上軍校被詐欺案

羅山女教師意外得知一學生家長門路廣,能幫上高中的女兒上軍校後,先後多次向親友借款,交給該學生家長,並讓女兒放棄高考,帶著女兒住騙子家中兩年,等女兒上軍校的訊息。

騙子則拿著騙來的錢用於購買彩票和揮霍。被騙88萬元後,女教師留遺書自殺。2015年2月7日,羅山縣法院審結該案,以詐欺罪判處被告人叢剛有期徒刑14年5個月,處罰金5萬元;並責令其將涉案贓款983100元返還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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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被害人李雪(化名)是信陽市羅山縣某國小的一名老師,李的丈夫鄧某則是該縣一中學老師,其女兒鄧某珠當時上高中二年級,忙著衝刺高考。而被告人叢剛的兒子叢某則是李雪的學生,從2007年上國小一年級到五年級,李雪曾多次幫叢某補課,叢剛因此和李雪認識。
其間,叢某上國小三年級暑假時,曾到北京親戚家去玩了十多天。叢剛說他姐的女兒在國務院工作,女婿在中央警衛團工作,可以通過這種關係幫李雪的女兒先當兵,後上軍校。李雪認為,女孩上軍校到部隊後將來發展的空間大些。
2009年春節過後,叢剛以幫李雪的女兒報考國防科技大學的研究生、改年齡、給其全家辦戶口、建軍籍、建檔案等理由向李要錢。後來又以可幫李雪調動工作、提拔她到北京的中央部委任幹部、搞地產開發等藉口為由,前後從李手中騙了80餘萬元,用於購買彩票和個人揮霍。
李雪被騙的現金中,50餘萬元是向親戚、同事、鄰居、朋友、銀行貸款借來的,因借貸人討要,李雪無力償還,於2014年2月21日下午外出接聽電話後,在住處衛生間內自殺身亡。李雪在遺書中稱:叢剛騙其現金880000元。

住騙子家

為防丈夫生疑她帶著女兒住騙子家兩年
據被害人的丈夫鄧某透露:在叢剛的引誘下,其女兒為上軍校,連2011年的高考都沒參加。女兒、妻子也一直躲著不見他,其間和女兒一直是簡訊溝通,電話也打不通,女兒簡訊中發的都是她在北京搞軍訓兩個月,然後到山東上軍校等之類的信息。
2014年2月21日下午,發現妻子自殺後,鄧某才知道妻子和女兒這兩年,一直在被告人叢剛家居住。
鄧某珠說,其父對上軍校一直持懷疑態度。為防範鄧某,母親李雪帶著她到叢剛家居住了兩年多。平時每個星期,叢剛都教李雪把信息寫好,內容都是在部隊學習、生活很好,部隊作息時間安排等。李雪寫了之後,讓鄧某珠用手機發給鄧某。

嫌疑人

40多萬元騙資買彩票中了3500元騙子被抓時僅剩75元錢
李雪自殺後,叢剛外逃,2014年5月8日,叢剛被抓捕歸案。
叢剛供述,他根本沒能力幫鄧某珠上軍校,他就是一普通職工,單位效益不好,每月工資約千元,妻子也因此和他離婚。為一夜暴富,他愛上了買彩票,欠了很多債。他最終以幫鄧某珠上軍校的事,以各種藉口向李雪要錢。後來又以幫李調動工作,提拔她到北京的中央部委任大幹部等為藉口向其要錢。
據叢剛供述,騙的錢他多半買了彩票。其中,買排列三彩票10多萬元,買刮刮卡彩票有二三十萬元,買了40多萬元的彩票,只中了3500元的獎。其餘的錢都用於賭博吃喝了。叢剛騙走李雪現金88萬元,其中李雪借、貸款58萬元,積蓄30萬元。
此外,叢剛還從另一被害人陳某手中騙得現金十幾萬元。截至案發,叢剛兩個銀行賬戶餘額一個為74元,一個為1.61元。

案件審理

2014年11月25日,公訴部門向法院提起公訴。公訴部門指控,被告人叢剛的行為構成詐欺罪。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叢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叢剛的詐欺行為致一被害人死亡,依法應從重處罰;遂以詐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5個月,處罰金50000元;責令其將涉案贓款983100元予以退賠,返還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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