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奸懷孕案

2013年9月,25歲的陝西長安女孩婉兒總是憂心忡忡,和朋友進山遊玩,結果卻被一名不熟悉的男子強姦,導致懷孕。十多天過去了,嫌疑人沒抓到,而她肚子裡的“唯一證據”如何保存,成了她的心病,她擔心被家人發現,被男友發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子被奸懷孕案
  • 相關人物:婉兒
  • 時間:2013年9月
  • 影響:被一名男子強姦導致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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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

半夜進山遊玩被騷擾
“我苦苦哀求,他根本不聽。”
婉兒練瑜伽時認識了同一小區居住的女孩楊某(女)及楊某的妹妹。8月中旬的一天,下午4時許,婉兒上完瑜伽課和楊某及楊某妹妹準備回家,這時,楊某一個姓王的朋友打來電話,要請楊去唱歌,楊某就邀請婉兒及妹妹同行,婉兒想著都是一個小區的,就去了。
KTV里有4名男子,當晚11時許,他們又一起去吃飯,並約定第二天去秦嶺漂流。次日凌晨1時許,婉兒和對方一起進山,兩輛車7個人,到長安區一度假村已是凌晨3點,開了4間房,3個女孩住一起。
婉兒稱,當天去了之後,她就遭到同去的一名李姓男子騷擾,為擺脫李某,她開玩笑請另一男子周某來保護她,但沒想到,後來周某不僅騷擾了她,而且在天亮後,還強行和她發生性關係。“我感覺不妙,周某欺負我,我當時穿的是連衣裙,然後他強行和我發生性關係,我苦苦哀求放過我,他根本就不聽。”

報警

事發半月後證據沒保留
“唯一證據,就是我懷了他的孩子。”
“本想報警,又覺得太丟人了。”8月底,婉兒發現例假沒來,知道自己可能懷孕了。就讓王某聯繫周某,周某陪婉兒去了醫院做了檢查確定懷孕。此後,再也聯繫不到周某了。
“自己還未結婚就懷孕了,我又害怕又氣憤,就決定報警。”婉兒說,9月1日,她和楊某去報警,並做了筆錄。
公安長安分局灤鎮派出所民警查看了現場,但當時對婉兒有利的證據,都沒保留下來。
“警察告訴我,現在能將嫌疑人繩之以法的唯一證據,就是我懷了他的孩子。”婉兒說,但報案至今都十幾天了,一直找不到周某。
“我很著急,現在懷孕又不能拖著,警察說只能等,將來要做DNA,但時間長了胎兒越來越大怎么辦,我不可能把他生下來啊!”昨日上午,婉兒說,“如果自己去做掉,唯一證據也沒有了的話,我該怎么辦?有妊娠反應,家人和男友知道了咋辦?”

派出所

已立刑事案件正尋找周某
“未夠45天胚胎未成形,不好提取樣本”
昨日上午,記者以婉兒朋友身份跟隨婉兒來到公安長安分局灤鎮派出所,教導員接待了當事人。
教導員王海生說,如果第一時間報警,並保留內褲體液等,就能很快抓捕嫌疑人。但受害人是在10多天后才提出報警,第一現場的證據已經沒有了。
此案已經公安長安分局審批,立為刑事案件,警方正在尋找周某,對於婉兒懷孕的事情,王海生說,已和長安分局法醫聯繫好,由於還沒有過45天,胚胎尚未成形,不好提取樣本。

法醫

只要懷孕就可做DNA鑑定
“45天只是一個較為穩妥的做法”第四軍醫大學DNA分型研究中心、法醫物證司法鑑定所主任吳元明稱,流產時,不管是藥物流產還是刮宮,只要保留胚胎絨毛組織,放在冰櫃內保存即可,將來抓到嫌疑人後,就可進行DNA鑑定,“45天只是一個較為穩妥的做法,那個時候胚胎大一些,但只要懷孕,就可進行樣本留存。”
吳元明說,對於未婚受害者婉兒來說,應儘早做流產取證,這樣不會對身體有太大傷害,如果將來胚胎大一些再取證,女性體形就會有變化,比如,乳房發脹,因肺容量增加,胸腔也會變大等,很容易讓人看出來。

律師

DNA和強姦沒多大關係
“關鍵在於是否違背婦女意願”陝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浩公說,作為受害人,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告知警方,自己不想要這個孩子,並配合公安機關取證。
“但我認為,提取不提取DNA與強姦案沒多大關係,案件關鍵在於是不是違背婦女意願,看當時是否有監控錄像,及旁證,而提取DNA進行比對,只能證明將來抓到嫌疑人後,嫌疑人不承認發生性關係一事。”王浩公說。
陝西法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朝澤認為,警方應儘快破案,並隨時提取“證據”,減少此事對受害人造成身體及心理危害的程度,將來抓捕嫌疑人後,作為受害人也可向法院起訴,對刑事附帶的民事賠償部分,可以提出賠償,讓對方承擔流產涉及到的相關醫療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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