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執事

基督教聖職之一。由女性擔任。級別和職責類同於“執事”。早期教會中常有女教徒擔任此職務,協助主教神父給女教徒實施洗禮,向貧窮和病弱的女性傳教,指導女性望教者,為教會和女性之間的中介;一旦稱為女執事,就終身持有該職位,並不可結婚。該職位的早期歷史並不清楚(羅16:1;提前3:11,5:9-16)。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執事
  • 外文名:Deaconess
公元3世紀,女執事職位常被人提起。8世紀起,該職位在東方逐漸罕見,在西方原來該職位就不顯著,11世紀後該職務消失。自此,該職位的社會功能由各種姐妹會代替。19世紀,在新教信義宗中復出現此職務,主要從事護理工作。1836年,牧師弗里德納(Theodor Fliedner)在德國的凱塞維斯(Kaiserswerth)設立女執事社團,訓練婦女在醫院和生活工作中推行基督徒服務。後在英國國教會衛理公會蘇格蘭國教會中出現,接受正式祝聖,在教區協助牧師從事教牧工作。1871年,英國國教允許女執事制度成立;1888年,衛理公會承認該職位。現在許多教派中都有女執事推行慈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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