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生態學家。1913年 9月17日生於美國新罕布夏。1934年獲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學士學位;1939年獲伊利諾伊大學博士學位。
經歷,職務,
經歷
1937~1939年在北卡羅來納大學任助教;1939~1940年在紐約州埃德蒙·奈爾斯愛斯基摩人保護區任生物學研究員。1940~1957年在喬治亞大學先後任助教授、教授;並於1957年任該大學阿魯尼基金會動物學教授;1961年任該大學生態學研究所所長。他主要研究生態系統生態學,他與其弟H.奧德姆最早認識到把能流作為生態學原理的重要性,並使生態學與經濟學結合起來,發展了人類生態學。他編寫的《生態學原理》(1983年改名為《基礎生態學》)一書反映了各種新理論,被世界各國學界所採用。此外,他在鳥類生態、脊椎動物種群以及河口、濕地生態學等方面,也有不少的研究。
職務
他是美國科學院院士,美國科學發展協會會員。1964~1965年被選為美國生態學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