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沿革
歷史背景
20世紀80年代初,奧地利陸軍尋求一支新手槍以取代服役了多年的德國華爾特P38自動手槍,他們首先試驗了著名的奧地利斯太爾(Steyr)公司在70年代開發的斯太爾GB手槍,但試驗的結果並不理想。於是,訂單落到了格洛克(GLOCK)公司手上。
根據奧地利軍隊的要求,新型手槍是一款裝彈量更大的手槍,其重量應不超過794克,槍身應設計為流線型,扳機的扣動要連貫而輕巧,手槍的組件數量不應超過40件。
20世紀80年代,格洛克公司設計格洛克17半自動手槍時,就想著擴大手槍市場,而非只有奧地利軍隊一個買家。隨後,格洛克公司針對射擊比賽、民用市場和其他國家的特種部隊分別推出不同型號的格洛克系列手槍,其中為特種部隊所設計的是格洛克18全自動手槍。
研製進程
格洛克18手槍最早是應奧地利聯邦內政部眼鏡蛇作戰司令部要求而研發的,主要是供特種警察部隊及特種部隊與要員保護單位使用。
格洛克18於1988年開始設計,1990年正式成為
瑞典軍隊的制式手槍,被瑞典軍隊命名為Pistol88B(Pistol 88 是格洛克17的軍隊編號)。
全自動的格洛克18由格洛克17改進而來,但其主要運作部件稍微不同。
由於GLOCK18的外形小型而火力強大,因此只提供給特種部隊、SWAT或其他軍事單位人員,出於治安考慮,格斯通·格洛克把GLOCK18設計成一些零件不能與其他型號的GLOCK手槍互換。
技術特點
總體設計
格洛克18與半自動手槍格洛克17外形長度相同,最大的外觀差別是前者套筒後部有快慢機。格洛克18手槍設定有在半自動和全自動切換的選擇鈕。選擇鈕負責釋放第一道撞針的保險,當射手扣下扳機時立刻釋放撞針來擊發子彈,而當滑套往復運行時,因無第一道保險的限制而能全自動射擊;向下為全自動模式,向上為單發模式。
擊發機構
GLOCK18手槍的底把的導軌端面上有一些凸起的部分,相應地需要在套筒導軌中增加有一些滑槽與之配合,這樣
GLOCK17和GLOCK18的底把和套筒之間就不能互換。
GLOCK18的射擊控制機構極其簡單。在板機拉桿上有一塊向上突起的金屬片。當快慢機在全自動位置時,有另一片金屬塊從套筒後方向下突出。當套筒在射擊循環中向前移動把下一發彈推進彈膛時,只要扳機仍被扣壓,套筒下突出的這個零件就會與扳機拉桿上突起的金屬片接觸,從而把扳機拉桿向下推,使扳機拉桿自動拉動壓簧桿,解脫擊針打擊下一發彈。由於設計如此簡單甚至沒有增加減速機構,因此GLOCK18的理論射速極高,為每分鐘1100~1300發。
由於GLOCK18的射速太高,很快就會打光子彈,因此GLOCK公司生產了一種31發容量的彈匣,在更換了“加號底座”後可增加到34發。不過由於34發彈匣太長,有些射手為了便於攜事,於是依舊使用標準17發彈匣(增容後為20發)。還有一種特製的100發彈匣,但並不方便攜帶。
戰術性能
格洛克18手槍射擊控制機構極其簡單,甚至沒有增加減速機構因此格洛克18手槍的理論射速極高,為每分鐘1300發。格洛克18手槍標準彈匣裝彈量為17發,也有31/33發的大容量彈,但不太常用。
格洛克18手槍最早是應奧地利聯邦內政部眼鏡蛇作戰司令部要求而研發的,主要是供特種警察部隊及特種部隊與要員保護單位使用。在遭遇持槍恐怖分子襲擊時,使用格洛克18手槍的部隊可用手槍高達1300發/分的高射速構成彈幕,從而有效地壓制暴徒或掩護政要迅速撤離現場。
彈匣設計
由於格洛克18手槍的射速太高很快就會打光子彈,因此格洛克公司專門為其配備了一種31發彈容量的彈甲。不過由於31發彈匣太長,有些射手為了便於攜帶,而選擇使用標準的17發彈匣。有趣的是,由於格洛克系列手槍具有可以改裝成衝鋒鎗的特性大量半自動的格洛克17手槍都被改裝過,並在一些動作電影中出現以模仿全自動的格洛克18手槍。
性能數據
衍生型號
格洛克18C
GLOCK18與其他GLOCK手槍一樣,新生產的型號在底把前端也帶有附屬檔案導軌,在握把上有手指凹槽。另外有一種型號稱為GLOCK18C,和其他的“C”型GLOCK手槍一樣,在槍管的前部和套筒的頂端開孔,以便全自動射擊時抑制槍口跳動。但據打過的射手說,GLOCK18C在全自動時這個槍口補償裝置的效用並不明顯。GLOCK早期曾設計過一種延長槍管的型號,在延伸出套筒外的槍管上方也防跳孔,但該種設計增加了全槍長度,該種型號沒有大量生產。
格洛克18C -槍口補償裝置改進型(Compensated model),和其名字一樣,就是在格洛克18的槍管前裝上槍口補償(抑制槍口跳動)裝置版本,其實是在槍管頂部開兩個橢圓形的孔以利用全自動射擊時排出氣體抑制槍口方向。
其他改型
格洛克18還經歷了三次改型版本,最新的版本稱為第三代格洛克18(3rd generation Glock 18)。
1999年開始,新推出的格洛克18在套筒下前方設有導軌,以安裝各種戰術配件。另外亦在握把上有手指凹槽。
在美國,格洛克18隻提供給執法部門,並對應格洛克17的17/19[2]發標準彈匣,亦有31/33/100發的大容量彈匣,但大容量彈匣不太普及。民間有小量格洛克18依國家武器管制法私下擁有。
服役動態
總體評價
格洛克18手槍適合於近距離交戰,尤其是在建築物或住宅中使用。格洛克18手槍持槍人員可以選擇攜帶防彈盾牌或戰術照明燈,同時還可以選擇半自動或全自動射擊。如為了保護政要或乘車時,格洛克18手槍能更快地擊中目標。該槍可以像使用任何手槍一樣重新裝上槍套並固定,便於軍警處理囚犯。該槍非常適合用於機場安全部門的便衣警察,以應對很高的潛在威脅並具備全自動射擊火力。
格洛克18全自動手槍最初就是為特種部隊而專門設計的其採用全自動射擊模式,不僅能作為手槍使用,還能作為衝鋒鎗進行火力壓制。(
Remtek、《全球單兵武器TOP精選》 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