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Luxury)在國際上被定義為“一種超出人們生存與發展需要範圍的,具有獨特、稀缺、珍奇等特點的消費品”,又稱為非生活必需品。(請求該定義來源及權威性)
奢侈品與生活必須品之間的界限常常難以界定,奢侈品可以是生活必須品的形態,非生活必須品也不等同於奢侈品。物品奢侈與否的概念常常受個人價值觀影響,有些人認為超出個人承受能力的物品叫奢侈品,有些人認為超出同類物品一般價值的物品叫奢侈品。具體物品奢侈與否的屬性隨著經濟的發展,時代的變遷和人們觀念的改變而不斷改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奢飾品
- 外文名:Luxury
- 特點:超出人們生存與發展需要範圍的
- 又稱為:非生活必需品
商品羅列
排名
2009排名? | 品牌? | 價值(約合人民幣)? | ?2008排名 |
一 | 路易·威登(LV) | 1324億元 | 1 |
二 | 愛馬仕(Hermes) | 536億元 | 2 |
三 | 古馳(Gucci) | 510億元 | 3 |
四 | 香奈兒(Chanel) | 452億元 | 5 |
五 | 勞力士(Rolex) | 377億元 | 6 |
六 | 軒尼詩(Hennessy) | 368億元 | 7 |
七 | 卡地亞(Cartier) | 355億元 | 4 |
八 | 酩悅(Moet&Chandon) | 331億元 | 9 |
九 | 芬迪(Fendi) | 237億元 | 10 |
二十九 | 頤年世紀(ync) | 180億元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