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電子商務市場用火爆來形容不為過。淘寶的年銷售額超過2000億,整箇中國銷售市場開始意識到,電子商務時代真的來臨了。幾乎是網際網路產業的通病,主業發展的速度遠遠超出了相關政策法規的制定速度。隨著電子商務服務商提供的服務鏈條越來越完善,利用一點點“小聰明”,一些人開始意識到這裡似乎有利可圖——利用網路將信用卡額度套現,逐漸發展為一種風潮,從而產生“套現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套現族
- 提出者:淘寶
- 提出時間:2009年
- 適用領域範圍:電子商務
概述,操作方式,行為,常見式,先充費 後銷號,買機票 後退票,引發社會問題,說法,政策管理,
概述
2009年11月,一篇題為《用支付寶,成功套現25000元》的網路帖子迅速躥紅。該帖作者稱其利用與朋友在淘寶網上購買電腦的虛假交易,一個月內從信用卡中成功套現25000元。該帖一經貼出就引起網友廣泛關注。
其實在早些時候,信用卡的流行曾催生“卡奴”一族。按照中國人傳統的觀念,他們的生活方式無異於“寅吃卯糧”,用還沒賺到手的錢支付現在所需的消費。在境外,甚至曾爆出“刷卡刷出巨額債務”的案例。實際上,大多數銀行對於信用卡消費都設定了一個月的免息還款期,如果利用電子支付平台做橋樑,合理管理多家銀行信用卡,可以有效改善個人理財的效率。
操作方式
舉例來說,用戶可以同時申請2家銀行的信用卡A和B,同時通過淘寶開設網上商店,並將其支付寶賬號關聯到任意銀行的借記卡上。假設信用卡A的還款日期為每月1日,信用卡B還款日期為每月15日。用戶首先使用信用卡A在其他消費場所刷卡消費後,當月使用信用卡B在自己的淘寶店鋪上消費同等金額,則B卡消費金額會通過銀行轉賬到自己的支付寶賬號當中。隨後,用戶可以在下月1日之前,利用支付寶向A信用卡還款並恢復原始授信額。如此一來,用戶的免息還款周期可以延續到1個半月。
從理論上來說,如果用戶循環使用這樣的方式,可以無限期延長免息還款日期。其中的原理是借一家銀行的錢還給另外一家銀行,和傳統意義上的‘套現’區別不大。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這一數字變成4家甚至6家,用戶可以長期免息使用的資金將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行為
常見式 通過在自己或者朋友的網店裡用信用卡進行網上支付,可以隨意購買任何商品(信用卡支付餘額內),之後支付寶就會把貨款打到應收的賬戶內,然後就可以在借記卡賬戶里取回支付定額的的現金,以作為自己周轉資金或其他應急之用。
常見式
先充費 後銷號 除了“假買假賣”套現外,用手機充值套現也是一種常見的套現方式。比方說一位先生花了5元錢買了一個手機號。然後到門市通過刷信用卡為該號碼充了5000元話費,之後帶上身份證再到門市銷號。根據規定,銷號之後手機里剩餘的話費可以全額退還。如此一來,5000元的現金就到手了。
先充費 後銷號
買機票 後退票 不少航空公司都規定,頭等艙只要是在起飛前24小時退票,可全額現金退票。一些消費者便選擇在航空公司當地的自建門市刷卡購票並出票,然後按照退票流程來操作從而實現套現目的。
買機票 後退票
引發社會問題
套現中介應運而生
但這種“純粹”的貪小便宜被中介公司所利用時,這種情況或許就另當別論了。通過各式各樣的搜尋引擎,檢索和“套現”有關的關鍵字,現在能找到大量與之相關的網頁。這些網頁的經營者大多是中介形式的公司,根據提現金額不同,收取1%到3%的手續費。
知情人士介紹說,這樣的“中介服務”最早出現在南方沿海城市,已經存在多年。最早他們的工作原理是利用POS終端機進行刷卡,幫助套現者從銀行信用卡賬戶里將資金預借到自己的儲蓄卡賬戶,抽取手續費之後將現金返還給套現者。由於使用信用卡提現的諸多限制和高額利息,這樣的方式“某種程度上能救急”。
說法
支付寶公司相關負責人提示稱,這樣的“虛擬交易”存在風險,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政策管理
據央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惡意透支或利用銀行卡及其機具欺詐銀行資金的行為,要根據<刑法>及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但按照法律專家解釋,欺詐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同時必須在一定期限、一定金額以上,且銀行多次催繳不還的情況。因此如果信用卡套現者在免息期內把錢還給銀行,既談不上欺詐,更無法定罪。
據知情人士介紹說,“打擊違規套現行為和不法中介”已被列入正在制定中的《市場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內容中,“信用卡套現”將可能從違規轉變成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