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曲曲式

聯合兩個以上具有統一藝術構思的對比樂章,即構成套曲曲式。這裡,“統一藝術構思”表明各組成樂章間的聯繫;“對比”表明它們之間體裁性格的不同;“樂章”形式則表明它們各有完整的結構,因而具有一定的獨立性。

基本介紹

套用類型,組合原則,

套用類型

套用在器樂中主要類型:組曲奏鳴曲交響曲
套用於聲樂中的套曲曲式主要類型:清唱劇、康塔塔和組歌等。

組合原則

就樂章間的組合原則來說,組曲(器樂的或聲樂的)是建立在各樂章間對比並置的原則基礎上的,樂章數目一般比較多。奏鳴曲和交響曲至少包括用奏鳴曲式寫的某一樂章──通常多為第1樂章──在內的,並且具有內在發展邏輯的套曲曲式,通常包含3~4樂章。大型聲樂套曲清唱劇和康塔塔大多包括以合唱為主及重唱獨唱等。
套曲曲式也可與一些獨立的曲式相結合,形成混合套曲曲式。F.李斯特的《 b小調鋼琴奏鳴曲》就是與奏鳴曲式相結合的單樂章混合套曲曲式。B.斯美塔納的《伏爾塔瓦河》(交響詩套曲《我的祖國》中的第2首)是自由處理的迴旋曲式奏鳴曲式的混合,它的各個插部也具有套曲曲式中各樂章對比並置的性質。
在中國民族民間音樂中,將一些有標題的單個曲牌或小曲連線在一起演奏或演唱的聯曲,亦屬套曲形式。但從樂曲大多短小而不能分開獨立演出的情況來看,又更加接近對比集成曲式。這種聯曲常採用一定速度或板式的對比組合原則,例如“散—慢—中—快—散”或“慢—中—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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