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奎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奎屯市機構改革方案》(伊州黨辦廳字〔2019〕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奎屯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奎黨辦〔2019〕8號),制定本規定。

奎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奎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州黨委、奎屯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奎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隸屬:奎屯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於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市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根據國家、自治區、自治州產業政策,制定全市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產業合理布局和結構調整;協調解決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根據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於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的有關法規、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油區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油氣資源供應保障等重大問題;參與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制定;參與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二)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警預測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三)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
(四)負責全市工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法規、規劃、政策;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示範項目推廣套用及技術服務工作。
(五)負責工業、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改造、投資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研究和規劃技術改造項目投資方向和布局,引導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向;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備案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及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項目評審工作。
(七)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的政策措施;負責對全市各類經濟成份企業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及信用擔保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八)指導協調電子政務、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協調全市專用通訊網路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的監督與管理;承擔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組織推進本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研發、生產;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及結構調整工作;協調電子信息產業重大專項實施;對電子信息產品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協調無線電監督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九)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內人員的培訓,研究擬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解決電網規劃和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參與和審核本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對電力需求的信息資料,以及新農村電力氣化的建設與命名、無電地區的通電工作等需政府部門協調和解決的其他工作;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管理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
(十一)負責全市電力、焦化、機電、冶金、輕工、紡織、建材、石化、化工行業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黨務、政務、文電、會務、督查、機要、收發、文印、檔案、辦公自動化、對外接待等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宣傳、信息、保密、信訪、普法、政務公開、深化改革、網宣等工作;管理機關資產、財務;負責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綜合治理、機構編制、機關效能、行業糾風、普法教育、民族團結、食品安全、老幹部、婦女、宣傳、計畫生育及民眾全覆蓋等工作;做好來信來訪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負責監測全市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分析預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趨勢,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扶持培養重點企業;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負責煤、電、油、運、氣等重點資源的平衡協調及調度;組織實施相關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全市資源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牽頭組織申報中央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牽頭組織申報中央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負責電力的綜合調控和緊急調度;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電力需求管理;實施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負責電力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助處理電力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負責煤炭行業管理;協調保障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負責石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天然氣輸氣管道的安全工作;協調大件運輸工作。
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市中小企業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重點產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企業技術改造運行狀況及趨勢,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建議;指導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組織中小企業新技術、新產品及科技成果的鑑定、申報工作;承擔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推動中小企業的專業化生產和與大企業的產品配套能力。
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中小企業法規、方針、政策;組織擬訂促進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結構調整最佳化和管理創新,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信用環境的政策措施;開展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指導創業基地建設;參與組織中小企業實施品牌戰略;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與改革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中小企業調整產業、產品和布局結構;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企業減負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發展新型牆材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負責牆材革新的管理工作,協調和處理髮展新型牆體材料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新型牆材發展;制定牆材革新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承擔牆材革新的其他管理職能。
(三)推進新型工業化科(推進新型工業化建設及重大項目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具體工作;負責推進新型工業化建議及重大項目協調工作。負責推進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進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品牌建設和標準化工作。

人員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核定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奎屯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奎屯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副局長:劉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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