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節縣環境保護局

奉節縣環境保護局是奉節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奉節縣環境保護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奉節縣環境保護局
  • 地區:奉節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職責和授權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擬定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三)組織對本縣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監督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及資源開發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四)監督實施排污申報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組織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對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振動、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五)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向縣政府提出新建的縣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審查意見;監督管理轄區內自然保護區;負責農村環境保護;指導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負責對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的規劃和管理;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負責國家和地方環境標準的管理。
(六)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七)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歸口管理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模範鄉鎮的創建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對我縣黨政一把手、縣委縣政府對各鄉鎮黨政一把手環保實績考核的日常工作。
(八)指導和協調解決各鄉鎮、各部門重大環境問題;組織調查和處理本縣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全縣環境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
(九)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網路、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環境調查和環境監測工作;組織編報本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本縣環境狀況公報和環境統計公報。
(十)擬定全縣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技術示範工程建設;管理全縣環境標誌,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組織、監督、檢查鄉鎮、縣級有關部門及其他部門機構的環保業務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環保局職責,我局設立4個科室,即局辦公室、法規宣教科、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科和污染控制科,職責如下:
(一)局辦公室
1、綜合擬定局機關內部的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並督促實施,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管理。
2、負責全縣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全縣環保工作會議、局領導碰頭會、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的組織工作(擬定會議議程,組織會議材料,負責會務和秘書工作),並對上述會議決議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負責收集、整理全縣環境保護信息、資料,編髮環境保護政務信息,及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和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重要信息。
4、負責公文、函電的登記、傳遞和組織辦理。負責對各科室起草的以局名義發出的檔案、材料的核稿、送簽、編號、組織付印、蓋章、銷毀等工作。指導各科室檔案的整理、立卷、歸檔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環保檔案管理;負責局機關檔案的接受、規範化整理、保管、查詢和銷毀工作。
5、組織辦理上級交辦的政務督辦事項,負責局系統重要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
6、負責全縣排污費的預算、決算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按規定編制預算、決算、財務報告和進行財務分析,對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監督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固定資產;承辦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方面的具體事務。
7、負責局機關的黨建、機要、保密、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管理中共奉節縣環境保護局黨組和奉節縣環境保護局印章。
8、組織協調環保系統對口支援有關事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法規宣教科
1、負責本縣綜合性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工作;組織徵求對有關法規、規章的修改意見並負責整理上報;負責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的上報備案工作和環境行政處罰重要案件的備案工作;負責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解釋工作。
2、負責本局環境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對重要行政處罰案件組織聽證,對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審查,對法律文書進行審核;負責本局行政複議機構職責;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答辯、應訴、起訴工作,受理環境保護行政賠償有關事宜。
3、負責環境保護系統行政執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監督實施排污費申報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負責本縣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和行政執法證件、標誌的管理工作;承辦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的具體工作。
4、組織開展綜合性的環境保護政策調查研究,擬定政策建議方案;參與各項與環境保護有關的規劃、計畫的修改、論證工作;負責擬定環境保護的普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草擬綜合性環境保護決議、決定、報告及領導講話材料。
5、負責組織擬定本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計畫,並負責實施;指導鄉鎮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協調縣級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開展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普及工作。
6、負責擬定本縣環境保護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7、負責歸口管理本縣環境保護的輿論宣傳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對本縣重要環境保護活動和重大環境事件進行採訪報導,負責本局環境保護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環境保護社會表彰、行政表彰和上級表彰的推薦工作。
8、負責管理人民來信來訪、環保熱線電話及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定期分析信訪動態,匯總辦理結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科
1、擬定有關本縣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組織協調對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審核和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實施規劃環評;
3、負責轄區內由縣級審查、審批的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參與建設項目選址,負責對申報登記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三同時”報審、試生產申請、(預驗收)及竣工驗收的審查、審批提出建議意見。
4、嚴肅查處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單位和個人,監督建設單位嚴格執行“三同時”。
5、負責對環保產業、環境監測、環境標準、鄉鎮環保工作的指導;
6、負責擬定縣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規劃;
7、負責擬定本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及目標任務分解方案,並組織實施;承辦環境保護委員會日常事務,承辦黨政一報手環保實績考核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污染控制科
1、負責對本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2、參與擬定本縣污染控制、污染防治、城市綜合定量考核、輻射與放射、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規劃,並負責報批和組織實施;指導重點污染企業制定污染防治規劃,推行清潔生產,指導污染集中控制工程和示範工程的建設;
3、組織實施排污許可證登記、核發和排污總量控制指標的分解;
4、負責輻射與放射環境管理相關工作;
5、負責自然生態環境管理相關工作,
6、協調完成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
7、負責本縣環境功能區達標管理工作;
8、負責環境統計工作和編寫環境狀況公報;
9、負責全縣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規劃和監管,協調水環境保護和監督水污染防治的規劃項目的實施、運行。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永安路
奉節縣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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