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春日游苑喜雨應詔》是中國唐朝李乂的一首詩作,已收錄於《全唐詩》中。本詩描寫的是主人翁對初春季節與好友一起賞景飲酒的遇到春雨悠閒自得時光的感觸。
李乂[唐](公元六四七年至七一四年)字尚真,(舊唐書作本名尚真。此從新唐書)趙州房子人。生於唐太宗貞觀二十一年,卒於玄宗開元二年,年六十八歲。少孤。年十二,工屬文,與兄尚一,(官至清源尉,早卒)尚貞(官至博州刺史)俱以文章見稱。舉進士,累調萬年尉。長安三年,(公元七〇三年)擢監察御史,劾奏無避。景龍初,(公元七〇七年)遷中書舍人,修文館學士。帝遣使江南,發所在庫貲以贖生。乂上疏諫,以為“與其拯物,不如憂民”。太平公主幹政,欲引乂自附,乂深自拒絕。開元初,姚崇為紫薇令,薦為侍郎。未幾,除刑部尚書。卒,謚曰貞。乂著有文集五卷,《兩唐書志》又與兄尚一、尚貞同為一集,號為李氏花萼集,凡二十卷,並行於世。
仙蹕九成台,香筵萬壽杯。一旬初降雨,二月早聞雷。
葉向朝霽密,花含宿潤開。幸承天澤豫,無使日光催。
1、蹕[bì]1.帝王出行時清道,禁止行人來往:警~。~路。2.泛指帝王出行的車駕:駐~。
2、筵[yán]1.竹蓆:~席。2.酒席:喜~。壽~。
本詩描寫主人翁對初春季節與好友一起賞景飲酒的遇到春雨悠閒自得時光的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