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林業局

貫徹執行奈曼旗內國家關於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天然林保護工程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奈曼旗有關林業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奈曼旗林業局
  • 所屬地區:奈曼旗
  • 管理範圍:林業
  • 屬性:政府機關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及其職責,領導分工,政務公開,行業法規政策,審批事項,全旗森林資源現狀,地理位置,

工作職能

(二)擬定全旗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旗林業資金;監督全旗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負責國有林場(苗圃)的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旗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森林景觀及其他特種用材林)的管理;負責全旗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負責編制全旗的森林採伐限額,按有關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林木的憑證採伐和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木管護,組織核發《林權證》。
(五)負責全旗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承擔奈曼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旗森林公安、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七)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
(八)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九)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工作;負責全旗林業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十)承辦奈曼旗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其職責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
2、負責內外工作協調、來信來訪及各項接待工作。
3、負責機關的後勤服務、各項機關管理、會議籌備工作。
4、負責檔案材料的列印、收發工作。
5、負責機關的文秘、檔案、宣傳、保衛、保密工作。
6、負責林業系統內工資、職稱、人事管理工作。
7、負責機關的幹部學習、培訓、考核、獎懲、福利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生產股
1、根據國家林業發展計畫,研究提出全旗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區的林業生態建設治理模式,貫徹執行造林技術規程,並組織實施。
3、負責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風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工作。
4、負責退耕還林還草、“三北”建設等項目的規劃實施、林業生產檔案的起草和材料的編制以及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及人才的科技。培訓等具體實施工作。
5、指導全旗各種林木種苗的培育和調劑工作。
6、負責林業生產進度的統計、檢查驗收、報表工作。
7、負責生態建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林業生產獎勵的申報。
林政股
1、負責全旗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
2、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木採伐作業設計的審核、批覆、採伐指標的分配、限額採伐管理和憑證採伐與運輸工作。
3、負責檢查、驗收、督促採伐跡地更新造林。
4、負責林地、林權管理、組織核發林權證。
5、負責研究有關林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全旗有關林業保護政策和規定。
6、負責和承辦執法監督檢查、法制宣傳、行政複議等工作。
統計內審股
1、負責全旗林業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工作。
2、承擔林業系統的財務報帳工作。
3、負責林業系統的年度統計報表工作。
4、指導各國有林場(圃)的財務管理工作。
5、負責各國有林場(圃)的財務審計工作。
林業工作站
1、負責保護森林資源,試驗和推廣林業先進技術。
2、負責林業站工作人員培訓和核發上崗培訓證書。
3、負責制定林業站規章制度,擬定林業站的發展規劃。
4、參與林業生態項目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5、負責林業生產技術的指導。
資源站
1、負責全旗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
2、負責全旗啟動實施的國家和地方公益林編制方案、簽訂契約,監督發放補償基金工作,做好全旗公益林監督管護工作。
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1、負責全旗範圍內森林病蟲害防治的規劃設計、技術指導、森林植物和林副產品的產地及調運檢疫工作。
2、負責全旗森林病蟲害的測報、防治工作。
3、負責全旗森林植物專兼職檢疫員的上崗培訓工作。
森林公安分局
1、負責維護轄區內社會治安,保護轄區內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
2、依法查處盜伐濫伐林木、非法運輸木材、非法收購濫砍亂伐的林木,違法破壞森林資源等行政案件。
3、依法查處涉林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領導分工

局長:張春民 負責林業局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財務、森林公安、國有林場(圃)工作。
副局長:李山 負責森林草原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後勤工作,分管森防站。
副局長:解春祥 負責資源林政、林業政策及林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分管林政股、資源站。
副局長:張曉傑 負責林業生產、種苗、生態工程建設。分管生產股、林業工作站。
副局長:王忠祥 負責安全生產、招商引資、能源林建設工作。
紀檢書記:黨玉萍 負責系統黨建、紀檢、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民兵、計畫生育等工作。
總工程師:宋廣智 負責林業科學技術研究、科技培訓、林業項目規劃設計,主抓GEF項目。

政務公開

公開內容:
(1)林木採伐指標
(2)林業生態建設任務
(3)林業專項資金分配
(4)林業案件查處
(5)造林檢查驗收結果
(6)政策兌現公開
(7)行政事業收費
(8)行業政策、法規

行業法規政策

《森林法》、《內蒙古自治區森林管理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林業部分)、《種子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防沙治沙法》、《退耕還林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退耕還林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木材運輸檢查監督辦法》、《林地管理暫行辦法》、《林業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辦法》、《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林業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森林資源檔案管理辦法》

審批事項

林木採伐證、木材運輸證、植物檢疫證書、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林木種苗經營許可證
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及標準
1、育林基金:集體、個人林木採伐每立方米10元;國有林採伐每立方米15元。
2、檢疫費:
(1)產地檢疫:貨值的2‰或4‰。
(2)調運檢疫:貨值的2‰或8‰。
(3)公本費:每證1元。

全旗森林資源現狀

全旗林業用地面積619萬畝,其中有林地246.01萬畝,灌木林地106.6萬畝,林網四旁樹占地2.6萬畝,疏林地14.6萬畝,未成林造林地24.4萬畝,宜林地226.8萬畝。森林覆蓋率29.11%,活立木蓄積594.9萬立方米。森林分類區劃界定公益林412萬畝(包括宜林地),商品林207萬畝。

地理位置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奈曼旗
奈曼旗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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