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電纜[002300]是福建南平太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一支股票。
要點一:所屬板塊 證金持股板塊,福建板塊,輸配電氣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電線、電纜製造;五金、交電、化工,普通機械,電器機械及器材,儀器儀表,金屬材料,建築材料的銷售;諮詢服務,技術服務;出口本企業自產的各種電線、電纜、銅桿材及其它產品;進口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普通貨運(以上經營範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後方可經營)。
要點三:技術+研發優勢 公司的技術創新能力處於國內同行業領先地位,已擁有專利技術9項(其中發明專利一項),國家級新產品1項,省部級鑑定的科技成果36項。公司正在研究開發具有高技術含量的500kV超高壓電力電纜,航空航天用含氟聚合物絕緣電線電纜,艦船用水密封電纜,核電站用系列電纜,高速機車專用矽橡膠電纜,並與俄羅斯,日本,韓國著名電纜製造商洽談在船用電纜,核電站用電纜,高速機車用電纜方面的合作事宜。
要點四:銷售渠道優勢 公司採用“直銷+專賣”的雙渠道銷售模式。專賣渠道的銷售收入占比一直保持在30%以上。2010年公司新增專賣店15家,新增省外代理商11家。目前共擁有專賣店94家,省外辦事處20個,代理商51家。
要點五:募投項目前景A 耐水樹電纜-交聯聚乙烯絕緣電纜的替代者。耐水樹電力電纜可以大大延緩水樹的發生,提升電纜的電氣強度和供電線路的運行可靠性。耐水樹特種電纜替代普通交聯電纜在國外已得到普遍實施,目前在我國也已得到電力部門的認可。耐水樹特種電纜國內電纜企業的生產和供應能力相當有限,現階段只有幾家國內電纜企業曾製造出樣品,合計生產能力僅有數千公里左右。公司已與福建電力,廈門電力,泉州電力等重點客戶多次舉行了耐水樹特種電纜產品推介會,採購方已認可了耐水樹特種電纜,並表示將在經常遭受颱風襲擊的沿海城市率先使用耐水樹特種電纜。
要點六:募投項目前景B 船用特種電纜-進口替代需求明顯。國家《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2011年造船5000萬噸,複合增速20%。根據《規劃》,三大主流船型的船用配套設備國產化率要達到65%以上,包括電纜在內的船用設備進口替代的方向明確。據估計,2010年全國船用電線電纜年需求量約30萬公里,則市場容量超過100億元。而我國現有電線電纜企業中能規模化生產船用電纜的還不到10家,08年船用電纜的生產總值僅4000萬美元,由此造成國內高端船用特種電纜的供給存在較大缺口。公司現已自主掌握船用特種電纜的製造技術,取得了中國船級社(CCS)及美國船級社的認證。
要點七:區域電線電纜龍頭 公司是福建省最大的電線電纜生產企業,能夠生產一千多種型號,兩萬多個規格的各類電線電纜,其中電力電纜,建築用線,特種電纜類產品收入構成公司的主要業務收入。公司產品獲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CCC認證,出口產品質量許可證,美國UL認證等。“太陽”牌電線電纜是全國線纜行業十大暢銷品牌,國家免檢產品。
要點八:擴大特種電纜生產規模 公司以募集資金3.24億元投資耐水樹特種電纜項目,項目建成後,年產耐水樹特種電纜3500公里,折合37130噸,預計年新增銷售收入15.95億元,年新增稅後利潤1.4億元,以1.88億元投資船用特種電纜項目,項目建成後,年產船用特種電纜新產品26700公里,預計年新增銷售收入3.62億元,年新增稅後利潤3508.27萬元。(截至2010年末累計投入金額分別為17292.95萬元,9476.03萬元)
要點九:重大契約 2012年1月,公司已確定為“國家電網公司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新建住宅配套費項目及城農網配電項目低壓架空絕緣導線”等八個項目的中標單位,中標金額合計約人民幣64,369萬元。本次項目中標金額占本公司2010年度經審計後主營業務收入的27.5%,契約履行將對公司2012年營業收入產生積極影響。
要點十:軍工概念 公司是軍工用電線電纜產品的定點生產企業,其中高溫導線,尼龍護套線,臘克線,高壓點火線,深水電纜等套用于軍用飛機,坦克,飛彈,雷達,潛艇等軍工產品中,公司是國內生產大規格尼龍護套線和高壓點火線的唯一廠家,是部分軍工用電線電纜產品的標準制訂者。
要點十一:拓展省外市場 近年來公司積極拓展福建省外市場,重要客戶包括鞍鋼集團,本鋼板材,信義超白光伏玻璃(東莞)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金沙江向家壩工程,中鐵三局集團電務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灣跨海大橋機電工程,浙江省電力公司,杭州市電力局,青島海爾模具有限公司等。
要點十二:項目中標 2011年1月,公司被確定為“國家電網公司福建電網2010年10-35KV等主要設備材料第四批項目”等多個項目的中標單位,中標金額合計約3.68億元。該中標金額占公司2009年度經審計後主營業務收入23.9%。
要點十三:自願鎖定股份 公司實際控制人李雲孝,劉秀萍,李文亮和控股股東福州太順實業有限公司以及主要股東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福建和盛集團有限公司承諾,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本次發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購該部分股份,作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同時承諾,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個月內不予轉讓,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