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醫院九科

清朝太醫院所屬之醫療機構。即大方脈、小方脈、傷寒、婦人、瘡瘍、針灸、眼、咽喉、正骨等科。初為十一科,後痘疹科歸小方脈、口齒科歸咽喉科。各科分別治療各種疾病。院屬御醫、吏目、醫士等醫官,均須各精一科。光緒(1875—1908)間,合併為大方脈、小方脈、外科、眼科和口齒五科,九科之名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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