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碑誓

太祖碑誓

太祖碑誓,相傳宋太祖趙匡胤在太廟裡立下誓碑,命令子孫為皇帝者,要優待前朝宗室之後裔,且不得濫殺士大夫與上書言事之人,否則天必討滅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祖碑誓
  • 年代:宋
  • 人物:宋太祖趙匡胤
  • 記載:《避暑漫抄》
史料來源,後世評價,太祖誓碑之迷,

史料來源

關於太祖誓碑的記載有兩條不同信息來源的史料:
勒石三戒”。王夫之說:
太祖勒石,鎖置殿中,使嗣君即位,入而跪讀。其戒有三:一、保全柴氏子孫;二、不殺士大夫;三、不加農田之賦。嗚呼!若此三者,不謂之盛德也不能。(《宋論》卷一《太祖三》)
陸游避暑漫抄》曾記載道:宋太祖於建隆三年(962)密鐫一碑,立於太廟寢殿之夾室,謂之誓碑。平時用銷金黃幔遮蔽,門鑰封閉甚嚴。太祖命令有關部門,唯太廟四季祭祀和新天子即位時方可啟封,謁廟禮畢,奏請恭讀誓詞。屆時只有一名不識字的小黃門跟隨,其餘皆遠立庭中,不敢仰視。天子行至碑前再拜,跪瞻默誦,然後再拜而出,群臣及近侍皆不知所誓何事。北宋的各代皇帝“皆踵故事,歲時伏謁,恭讀如儀,不敢泄漏”。直到靖康之變,金人將祭祀禮器席捲而去,太廟之門洞開,人們方得看到此碑。誓碑高七、八尺,闊四尺余,上刻誓詞三行:一為“柴氏(周世宗)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中賜盡,不得市曹行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一為“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一為“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後世評價

太祖誓碑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最應不朽的名言。這是在人治獨裁制度下所能達到的最好的、最開明的、也是最有效的制度安排。難能可貴的是,宋代歷朝皇帝都還算聽話,讓太祖的這幾條中國歷史上迄今最為開明的政策,得到了切實的執行,達三百年之久,可以說這是有宋一朝三百多年的大憲章,也是同時代世界各國中最開明的大憲章,它從根本的制度上確保了宋朝所以成為中國文明的最高峰。

太祖誓碑之迷

一位開國皇帝在太廟裡立下誓碑,命令子孫為皇帝者,要優待前朝宗室之後裔,且不得濫殺士大夫與上書言事之人,否則天必討滅之。反映出這位統治者胸懷之寬厚,執政之仁慈,這在中國五千年歷史中幾乎是空前絕後的。宋太祖會做這件事嗎?如果太祖沒有做過,那么又是誰精心編造了這個“太祖誓碑”的故率呢?
據宋陸游《避暑漫抄》記載,宋太祖於建隆三年(962)曾密鐫一碑,立於太廟寢殿之夾室,謂之誓碑‘平時門鑰封閉甚嚴,誓碑用銷金黃慢遮蔽,任何人不得人觀。規定太廟之門於四季祭奠和新皇帝即位時方可開啟,皇帝渴廟禮畢,必須進入夾室恭讀碑上的誓詞。屆時只有一名不識字的小黃門跟隨,其餘人員皆遠立於廟庭中,不敢窺視。皇帝行至碑前再拜,跪瞻默誦,然後再拜而出,群臣及近侍都不知所誓何事。北宋各代皇帝皆如此相承行事,按時禮渴,恭讀在心,沒有泄漏。直到北宋末的靖康之變,宋廷催難,京城被劫,太廟中祭器都被金人席捲而去,大門洞開,人們方得一睹此碑尊顏。誓碑高約七八尺,闊四尺余,上刻誓詞三條:一為“柴氏(後周宗室)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中賜盡,不得市曹行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二為“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三為“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趣之。”
《宋史·曹勛傳》載,靖康末(1126),北宋為金所滅,武義大夫曹勛隨徽宗北遷,被扣留在金國的日子裡,徽宗囑託曹勛日後若有可能回南方,讓他轉告高宗說:“藝祖(宋太祖)有誓約藏之太廟,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四也載:徽宗“又言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誓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王明清《揮座後錄》卷一也有相同記載。
首先,宋太祖的為人應與此誓碑的內容真實性有很大關係。太祖雖出身行武,卻酷愛讀書。他隨周世宗打淮南時,有人揭發他私載貨物達數車之多,檢查下來,主要是書籍數千卷,這應是他比較重視讀書人及文官的原因之一。當然宋代重文抑武的主要目的是出於對武將防範的需要,他曾對趙普說:“五代方鎮殘虐,人民深受其害。我讓選幹練的儒臣百餘人,分治大藩,即便都是貪濁,也抵不上一個武將。”因為文臣不會很大地危及政權,而對其寬大仁厚可收買人心,這實在是他能進一步鞏固統治的英明之處。同時,太祖在平定南方各政權的過程中,堅持不殺降王,如平定後蜀,召其國君孟超人京,有大臣密奏,請擒殺其君臣,以防生變。太祖批道:“汝好雀兒肚腸!”清趙翼《廿二史札記》有“宋初降王子弟布滿中外”記載此事頗詳,這在歷代開國皇帝中是少見的。宰相趙普好幾次在太祖面前說起以前不善待自己的人,意欲加害。太祖卻回答:“倘若在凡俗塵世都能認出日後的天子宰相,那人人都去尋找了。”其後,趙普再也不敢在太祖面前提起類似話題。還據說,太祖即位之初,見一宮殯抱一小兒,經問知是周世宗之子。太祖問左右大臣如何處置,趙普等主張處死,潘美在旁獨不語。太祖說:“即人之位,殺人之子,朕不忍為.”潘美才說:“我與陛下曾同為周世宗之臣,勸陛下殺之,是負世宗;勸陛下不殺,陛下必定懷疑我。”太祖當即判給潘美為養子,後不再過問。宋太祖似乎可謂寬厚之君主,其豁達和自信,往往高人一籌。
其次,還應考察太祖誓碑的內容與宋代所執行國策之間的關係,從中也能透露出有關情況的可靠性如何。趙翼《廿二史札記》有“宋待周后之厚”談到,宋太祖登極,遷周恭帝母子於西京,易號鄭王,造周六廟於西京,命周宗正以時祭享,並派官員祭拜周太祖、周世宗之陵。建隆三年(962),遷鄭主至房州。開寶六年(973),鄭王過世,此距禪位已14年,而宋太祖仍素服發哀,輟朝十日,溢號恭帝,葬周世宗陵之側舊順陵。宋仁宗時,詔取柴氏譜系,於諸房中推最長者一人,歲時奉周祀。尋錄周世宗從孫柴元亨為三班奉職,又詔每郊祀錄周世宗子孫一人。至和四年(1057),遂封柴泳為崇義公,給田十頃,奉周室祀,子可襲封,並給西京周廟祭享器服。宋神宗時,又錄周世宗從曾孫柴思恭等為三班奉職。宋徽宗時,詔柴氏後已封崇義公,再官恭帝後為宣教郎,監周陵廟,世為三悟。南宋時,高宗、理宗諸朝也時有封柴氏襲崇義公之爵。可見,柴氏之受封賞幾與宋朝相始終,宋廷如此優待亡國之後裔,這在其他朝代是少有可比的。
一般認為,宋太祖及其後繼者,確實比較嚴格地遵守著不殺大臣和言官這條誓言,對臣下較為寬容,和各朝相比,誅殺很少。慶曆三年(1043),范仲淹曾由衷地讚嘆道:“祖宗以來,未嘗輕殺一臣下,此盛德之事”(《范仲淹年譜》)。由此,長期以來史學界對上述誓碑的記載深信不疑。對個別皇帝屠戮大臣之事,往往以違背“祖宗誓約”之語評論之。還有學者認為,北宋出現的冗官現象,也與誓碑規定的優待士大夫政策有關。
1986年,學者杜文玉發表《太祖誓碑質疑》一文,經過詳盡考證後認為,關於“誓碑”之事純屬子虛烏有,是根本不存在的。首先,葉夢得的有關記載證據不足。靖康之變時,他不在京城,誓碑之內容並非他親眼所見。建炎元年(1127)七月,曹勛自金國返回南京,數月後葉夢得才調任京官,他應該是從曹勛處得到這個相關訊息,再加上社會傳聞,遂撰成上述故事。其餘諸書中,《揮岌後錄》成書最早,其在記錄誓碑內容後,進一步指出:“太祖誓言得之曹勛,雲從徽宗在燕山面喻雲,爾勛南歸奏知思陵(宋高宗)。”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記載應來自此書,《宋史》編纂時則參詳《系年要錄》。可以說,凡關於此事的記載,莫不在曹勛南歸之後,此前竟無一點蛛絲馬跡。如果說北宋百餘年誓碑內容由於保密嚴格而沒被泄漏,那么靖康之變後太廟“門皆洞開,人得縱觀”,此事的訊息來源就不應只是單方面的。然而事實正相反,曹勛南歸為此訊息的惟一來源,而在《續資治通鑑長編》、《宋史·太祖本紀》等重要史料及相關文人筆記中都毫無蹤影。
再從史實方面看,誓碑規定優待柴氏子孫。太祖剛即位,就把周恭帝母子遷往西京洛陽,洛陽經五代戰亂時已殘破蕭條。而在立碑那年更是將其母子由洛陽遷往房州,房州位於今湖北房縣,地處大巴山區,不但遠離東京開封,且偏僻荒涼人煙稀少。到開寶六年,周恭帝柴宗訓正值二十歲之青春年華,就突然不明不白地死去了。
太祖要子孫“不殺大臣及言事官”,理應身體力行。然而查閱《宋史·太祖本紀》、《續資治通鑑長編》等的記載,其在位十幾年中並不少殺大臣,總計有八十八人之多。其中,謀反罪二十二人,坐贓罪二十五人,失職罪三十三人,其他八人,上至樞密直學士、殿前都虞侯、州刺史,下至監察御史、縣令等,皆有被殺者,太祖是北宋諸帝中殺臣子最多者。
另外{誓碑的收藏方式也過於奇特,這種能平抑輿論、安定人心而有利於舞固統洽的誓約內容完全可以公開,以顯示統治者的仁德寬厚,達到收買人心的效果,讓士大夫們感恩戴德,忠心維護趙氏的江山,這樣的好事何必隱藏得如此神秘?宋徽宗北遷金國,備受蹂廂和屈辱之後,卻還牢牢記得哲碑中不殺大臣和言事官的內容,千方百計地要人轉告遠在千里之外的高宗,這也實在有點違背常理。
高宗如真的通過曹勛了解此事,就應該遵守祖宗遺命,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建炎元年七月,腰斬右諫議大夫宋齊愈;八月,殺太學生陳東和上書人歐陽澈。建炎三年四月.斬中軍統制吳湛;七月,殺御營軍官范瓊。紹興年間,共誅殺大臣十人,最喪心病狂的,莫過於殺害岳飛父子之案。如此大開殺戒,哪裡談得上半點祖宗“誓約”的約束。那么,此事是如何作偽的呢?杜文玉推測,當時國家殘破,人心浮動,為了改變這種離心離德的紊亂局面,獲取士大夫們的擁戴,高宗出於此籠絡人心的政治需要,協同曹勛特別構思杜撰了這一故事。其冠以祖宗遺命的外衣,宣傳趙氏的深恩厚澤,以進一步迷惑士大夫。最後,高宗確實通過這一手段,拉攏到主和派、主戰派眾大臣,取得大批士大夫的擁戴,初步穩定了局勢。
也有學者反對將其全盤否定,認為誓碑的有無雖然沒有更多的史料可以證明,但也沒有完全否定的依據。宋廷禮遇後周宗室後裔應大致不差。北宋優待士大夫,不輕易誅殺大臣也是事實。太祖在位時主要因謀反和貪污受賄罪處死過一批官吏,這是開國初期整頓吏治所必需的,《宋史.太祖本紀》記載當時嚴加懲治貪官污吏,贊他:“繩贓吏重法,以塞濁亂之源。”趙翼《廿二史札記》中“宋初嚴懲贓吏”條也謂:“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輕減,獨於治贓吏最嚴。蓋宋祖親見五代時貪吏態橫,民不聊生,故御極以後,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濁亂之源也。”
宋代重文抑武,以文臣駕馭武將的國策是毋庸懷疑的,這就反映出其存在重用且優待文臣的一些祖宗家法,並被歷朝皇帝所認真執行。上引范仲淹在慶曆年間的言論,《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就應如何處置一大臣之事而起,范仲淹主張免死而寬有之,富弼不同意,所以范質問道u祖宗以來,未嘗輕殺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輕壞之?”侯延慶《退齋筆錄》載,在神宗陝西甩兵失利,準備斬一嘈臣之時,宰相蔡確說:“祖宗以來,未嘗殺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宋史·呂大防傳》也載,哲宗朝,宰相呂大防說:“自三代以後,惟本朝百二十年中外無事,蓋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臣請舉其略。……前代多深於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惟本朝用法最輕,臣下有罪,止於罷黝,此寬仁之法也。”此外,《長編》卷四九五,大臣曾布有類似言論;《宋史·章悴傳》,宋哲宗也有類似說法。這一祖宗家法,一方面激發著文臣士大夫的愛國熱忱,一方面也使一些掌權的文臣無所顧忌,有的甚至橫行不法。當國家和君主利益受到威脅及損害時,統治者是可以將家法放在一邊而開殺戒,因為家法“不殺”不等於絕對不能殺,然而誅殺大臣確實不是北宋統治國策的主流。因此,即使沒有太祖誓碑,與碑文類似的祖宗家法的有關誓約,看來還是存在的。
以上面分析而言,不同意見的雙方都能拿出一定的理由,但又都沒有確鑿的證據。對待宋代政治史上這件舉足輕重的大事,只有取審慎的態度,作進一步的研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