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田階段法
- 解釋:評量正常兒童的發展標準
- 階段:5個
符號表象機能發展階段分類,符號表象機能的發展階段,階段Ⅰ,階段Ⅱ,階段Ⅲ—1,階段Ⅲ—2,階段Ⅳ,階段Ⅰ,階段Ⅰ-1,階段Ⅰ-2,階段Ⅰ-3,階段Ⅱ,階段Ⅲ-1,階段Ⅲ-2,階段Ⅳ,
符號表象機能發展階段分類
“太田階段”按照兒童的認知發展分為階段Ⅰ、階段Ⅱ、階段Ⅲ-1、階段Ⅲ-2、階段Ⅳ五個階段。另外階段Ⅰ又細分為Ⅰ-1、Ⅰ-2、Ⅰ-3三個小階段,各階段的認知發展特徵和發展常模如表1所示。
表1:
太田階段符號表象機能的發展階段的定義 正常兒童的發展標準
符號表象機能的發展階段
階段Ⅰ
符號機能不能被認識階段
Ⅰ—1 手段和目的不能分化階段 4個月
Ⅰ—2 手段和目的分化萌芽階段 8-9個月
Ⅰ—3 手段和目的分化能清楚認識階段 1歲—1歲半
階段Ⅱ
符號機能的萌芽階段 —2歲
階段Ⅲ—1
符號機能清楚認識階段 2歲半前後
階段Ⅲ—2
概念形成萌芽階段 3歲—4、5歲
階段Ⅳ
基本性的關係概念形成階段 —7、8歲
階段Ⅰ
即無符號表象階段;對處在階段Ⅰ的兒童,還應注意觀察其獲得需求的手段,收集監護人或保育者所提供的信息以確定其具體所處StageⅠ內的小階段:
階段Ⅰ-1
幾乎沒有要求的手段,只是哭鬧或發脾氣。
階段Ⅰ-2
只有單一的要求手段,即採取“起重機式”(“crane”現象)的要求手段(如用母親的手去拿東西)。
階段Ⅰ-3
會使用多種要求手段,如除“起重機式”要求外,還有指示、語言、姿勢等。
階段Ⅱ
即符號表象萌芽的階段,階段Ⅱ是向符號表象獲得的過渡期,因而沒有細分。
階段Ⅲ-1
即符號表象清楚認知階段;階段Ⅲ-1 又根據LDT-R4項目中的2、3兩問項的回答情況區分出階段Ⅲ-1前期和階段Ⅲ-1後期。
階段Ⅲ-2
即概念形成的萌芽階段。階段Ⅲ-2 又以能否比較“眼前沒有的物體的大小”(如口頭提問“椅子和鉛筆哪個大?”或“汽車和杯子哪個小?”或“三輪車和飛機哪個小?”)而區分為階段Ⅲ-2前期和階段Ⅲ-2後期。
階段Ⅳ
即基本性的關係概念形成階段,再以是否通過LDT-R5項目中棋子數的守恆來分為階段Ⅳ-1和階段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