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
太湖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太編[2010]8號)精神,設立縣統計局為縣才殃騙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統計,加強對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
(三)、增加文化產業統計、服務業統計,承辦縣域經濟運行考核評價工作。
(四)、增加全縣開發區主要經濟指標統計,加強對開發區統計數據質量的管理控制。
(五)、加強能源統計、社會統計和科技統計,加強對鄉鎮、縣直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實施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道寒立歡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旋贈煮榆核算全縣國內生產酷才船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收集、整理、審核、上報縣域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數據。
(十)協助管理鄉鎮統計站首席統計員和統計員;協助管理由縣財政提供給鄉鎮的巴擊煉統計經費;承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審以及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發證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五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詢糊才檔案付船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紀檢監察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承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審;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依照《統計法》和《安徽省統計管理條例》規定,負責全縣轄區內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完成國家、省、市交辦的常規性統計法制工作任務。
(二)綜合股(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綜合與核算統計、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和公共統計信息,對外提供統計諮詢和服務,編印《太湖統計月報》和《太湖經濟概覽》等,撰
寫綜合統計分析材料;監測預警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並提出諮詢建議;對綜合性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匯總整理全縣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綜合性統計數據發布及新聞宣傳工作;參與縣域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按規定承辦縣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有關事項。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婦女兒童發展及各項社會事業調查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發展與套用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和就業統計及人口、勞動力、民眾安全感調查,承擔文化產業統計、服務業統計工作。
(三)工貿股:開展工業企業生產統計與工業企業扭虧為盈統計、商貿企業的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統計、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能源統計、交通運輸統計及郵電業統計。
(四)農業股:負責農村社會經濟、農村住戶調查、農村統計改革及建設工作;承擔農村貧困人口調查、貧困人口監測工作;開展退耕還林狀況、畜禽監測調查、城鎮住戶調查。協助管理各鄉鎮首席統計員、統計辦公室人員。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副科總統計師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
地理位置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紀檢監察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承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審;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依照《統計法》和《安徽省統計管理條例》規定,負責全縣轄區內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完成國家、省、市交辦的常規性統計法制工作任務。
(二)綜合股(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綜合與核算統計、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和公共統計信息,對外提供統計諮詢和服務,編印《太湖統計月報》和《太湖經濟概覽》等,撰
寫綜合統計分析材料;監測預警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並提出諮詢建議;對綜合性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匯總整理全縣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綜合性統計數據發布及新聞宣傳工作;參與縣域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按規定承辦縣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有關事項。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婦女兒童發展及各項社會事業調查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發展與套用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和就業統計及人口、勞動力、民眾安全感調查,承擔文化產業統計、服務業統計工作。
(三)工貿股:開展工業企業生產統計與工業企業扭虧為盈統計、商貿企業的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統計、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能源統計、交通運輸統計及郵電業統計。
(四)農業股:負責農村社會經濟、農村住戶調查、農村統計改革及建設工作;承擔農村貧困人口調查、貧困人口監測工作;開展退耕還林狀況、畜禽監測調查、城鎮住戶調查。協助管理各鄉鎮首席統計員、統計辦公室人員。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副科總統計師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