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皇帝配天議》是唐代長孫無忌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太宗皇帝配天議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長孫無忌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太宗皇帝配天議
伏見祀令,以高祖大武皇帝配五天帝於明堂,太宗文皇帝配五人帝,亦在明堂之側座。臣等謹尋方冊,歷考前規,宗祀明堂,必配上帝,而伏羲五代,本配五郊,參之明堂,自緣從祀。今以太宗作配,理有未安。伏見永徽二年七月制建明堂,伏惟陛下天縱孝德,追奉太宗,已尊嚴配,當時高祖先在明堂,禮司致惑,竟未遷祀,率意定儀,遂便著令,乃以太宗文皇帝降配五人帝,雖復亦在明堂,不得對越天帝,深乘明詔之意,又與先典不同。謹按《孝經》曰:“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昔者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伏尋詔意,義在於斯。今所司行令,殊為失旨。又尋漢魏晉宋歷代禮儀,並無父子同配明堂之儀。唯《祭法》云:“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鄭元注曰:“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禘謂祭昊天於圓丘,郊謂祭上帝於南郊,祖宗謂祭五帝五神於明堂也。”尋鄭此注,乃以祖宗合為一祭,又以文武共在明堂,連衽配祀,良為謬矣。故王肅駁曰:“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毀之名,非謂配食於明堂者也。審如鄭義,則孝經當言祖祀文王於明堂,不得言宗祀也。凡宗者尊也。周人既祖其廟,又尊其祀,孰謂祖於明堂者乎?鄭引《孝經》以解祭法,而不曉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義旨也。”又《解宗祀武王》云:“配勾芒之類,是謂五神,位在堂下,武王降位,失君敘矣。”又按《六韜》云:“武王伐紂,雪深丈餘,五車二馬,行無轍跡,詣營求謁,武王恠而問焉。太公對曰:‘此必五方之神,來受事耳。’遂以其名召入,各以其職令焉。既而克殷,風調雨順。”豈有生來受職,歿則配之,降尊敵卑,理不然矣。故《春秋外傳》曰:“禘郊祖宗報,五者國之典祀也。”傳言五者,故知各是一事,非謂祖宗合祀於明堂也。臣謹上考殷周,下咱貞觀,並無一代兩帝同配於明堂,唯南齊蕭氏,以武明昆季並於明堂配食,事乃不經,不足援據。又檢武德時令,以元皇帝配於明堂,兼配感生帝,至貞觀初,緣情革禮,奉祀高祖,配於明堂,奉遷代祖,專配感帝,此則聖朝故事,已有遞遷之典,取法宗廟,古之制焉。伏惟太祖景皇帝締構有周,建絕代之丕業,啟祚汾晉,創歷聖之洪基,德邁發生,道符立極,又代祖元皇帝潛鱗韜慶,屈道事周,導濬發之靈源,肇光宅之垂裕,稱祖清廟,萬代不遷,請停配祀,以符古義。伏惟高祖大武皇帝躬受天命,奄有神州,創製改物,體元居正,為國始祖,抑有舊章。昔者炎漢高帝當塗太祖,皆以受命,例並配天,請遵故實,奉祀高祖於圓丘,以配昊天上帝,伏惟太宗文皇帝道格上蒼。功清下黷,拯率土之塗炭,布大造於生靈,請準詔書,宗祀於明堂,以配上帝。又請依武德故事,並配感帝作主,斯乃二祖德隆,永不遷廟。兩聖功大,各得配天,遠協《孝經》,近申詔意。臣等刀濫職,定彝章,敢執《禮經》,昧死陳情,謹議。
作者簡介
長孫無忌(?—1659)字輔機,河南洛陽人。唐初大臣,早年從李世民征討。李世民登位後,歷官左武侯大將軍、吏部尚書、尚書右僕射、司空、司徒、太子太師、侍中,曾奉命主持修訂唐律。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受命輔立李治。李治即位後,任太尉,知尚書門下二省事。顯慶四年(公元659年),被許敬宗誣告謀反,流放黔州,迫令自縊死。上元元年(674年)平其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