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萬柏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太原市萬柏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太原市萬柏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萬柏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隸屬: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安全和標準化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全區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承接上級交辦的執法工作任務,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對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進行查處,查處督辦轄區內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全區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開展反走私相關執法工作。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組織指導消費環境建設,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 負責全區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 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全區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區級監督抽查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全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
(七) 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 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全區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全區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太原市萬柏林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 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全區酒類商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 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全區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全區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動全區新型標準體系建設。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工作。推動和國際對標采標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全區商品條碼工作。
(十二) 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區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全區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相關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建立落實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藥品安全風險。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承擔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的查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等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做好產權確權、侵權判定、申請相關工作,規範指導智慧財產權類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
(十八)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輿情監測工作。
(十九) 指導、協調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二十) 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黨建辦公室
2.行政辦公室
3.人事教育股
4.財務股
5.法規股
6.登記註冊股
7.信用監督管理股
8.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市場交易監督管理股
9.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
10.廣告監督管理股
11.產品質量發展和安全督查管理股
12.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股
13.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
14.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股
15.食品監督管理股
16.餐飲監督管理股
17.保化監督管理股
18.藥械監督管理股
19.智慧財產權保護髮展運用股
20.價格監督管理股
21.市場監管執法稽查股
22.市場監管綜合應急股
23.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股
24.離退休人員工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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