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綜合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小店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類型: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職能部門
  • 局 長:孫翠花
  • 副局長:馬金生,閆計花
領導班子,機構職能,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領導班子

局 長孫翠花:分管全面工作。
副局長馬金生:分管辦公室、發展規劃和信息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聯繫協會工作。
副局長閆計花:分管科學技術服務科、基層工作及政策法規科、宣傳教育科、聯繫服務站工作。

機構職能

(一)綜合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根據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草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規章草案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推動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措施和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遷移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協同有關部門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區人民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全區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與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的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與專項調查,參與分析研究全區人口統計數據。
(三)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實施生殖健康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四)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五)負責管理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落實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優生優育、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等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預防愛滋病等宣傳和服務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發放。
(六)編報區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經費支出的預、決算及避孕藥具需求計畫;指導和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推進人口計生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化建設。
(八)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九)承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度,在幹部提拔、調動,單位和個人評優、推先等過程中進行計畫生育審核;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以及後勤、保衛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人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推進區、鄉、村四級人口計生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化建設;擬定人口計生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全區人口計生系統表彰工作。
編制預、決算草案;擬定補助基層事業經費;對國家、省和市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體制和財務資產管理制度改革;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編制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網路建設及信息化管理;組織實施人口計生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全市人口統計數據。
3、宣傳教育科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和對外宣傳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組織新聞發布。
4、科學技術服務科
組織編制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指導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避孕藥具使用和節育技術推廣有關規章、規範和標準的落實;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愛滋病預防、出生缺陷干預等工作。
5、基層工作及政策法規科
指導、督促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擬定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指導全區人口計生系統及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落實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規範,推動基層建立經常性的工作機制,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調研、起草和立法徵求意見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其他法律事務;組織實施人口計生系統法制工作制度、計畫和培訓考核、執法檢查工作。
6、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指導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和省、市對流動人口綜合治理的政策規定,指導、監督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法律、法規的執行。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北路28號
太原市小店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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