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導則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力做好我市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西省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導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導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導則
  • 頒布時間:2020年2月12日
  • 實施時間:2020年2月12日
  • 發布單位: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本《導則》適用於太原行政區域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
第一章 切實做好開學前各項準備工作
第一條 延遲開學期間,各學校嚴格執行“七個一律”要求(一律暫停所有聚集性活動;一律不得組織學生集中返校;一律不得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一律不得組織學生提前開學;一律停止校園及校園內各類場地、設施的開放;一律取消原來安排的近期準備進行的聚集性培訓、實習活動;各類校外培訓機構、補習班一律停止開展線下培訓服務)。
第二條 延遲開學期間,師生應保持良好衛生和健康習慣。外出前往公共場所、就醫和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時正確佩戴口罩。儘量減少接觸公共場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從公共場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後、飯前便後,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確定手是否清潔時,避免用手接觸口鼻眼。打噴嚏或咳嗽時,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第三條 延遲開學期間,各學校應履行主體責任,對全校師生員工逐人摸排掌握其寒假期間行程,做到“一個不少、一個不漏”。目前仍在外地的師生員工,原則上暫停返並;已從外地返並的一律居家隔離14天。特別是到過重點疫區或與重點疫區人員有過密切接觸的師生員工,應確保至少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並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教育主管部門、疾控中心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報告。
第四條 延遲開學期間,各學校應指導師生員工每日進行健康監測,自我感覺發熱時立即主動測量體溫,並主動向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學校報告。寒假結束時,師生員工確無可疑症狀,方可正常返校。
第五條 延遲開學期間,各學校應按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開展遠程教學活動,落實好教學內容,精心組織指導學生居家自主學習,確保停學不停課、離校不離師。
第六條 各學校應按照“三個不得”要求,全面完善工作預案,制定周到詳盡的開學方案。疫情高危期未過、未確定開學時間之前,不得開學;防控物資準備不到位,不得開學;應急處置預案、相關設施條件準備不到位,不得開學。
第七條 各學校應高度重視學校衛生防疫工作,開學之前組織一次全面衛生大掃除,對教室、宿舍、食堂、圖書館、活動場所、禮堂、辦公室、洗手間、廁所等公共場所進行一次不留死角的徹底消殺,加強通風清潔。
第八條 各學校應做好開學物資準備,保障專項工作經費。根據本校醫療條件,加強與駐地工信部門、衛生健康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聯繫,解決好防控疫情所必需的消毒物品、洗滌用品、口罩、紅外體溫測量儀、醫用防護服裝等設備設施。同時,做好正式開學後教育教學和生活保障必要物資儲備,暢通物資儲備渠道,提前籌劃、提前採購,確保開學工作、生活等各類必需物資保障到位。
第九條 各學校應設立獨立的隔離觀察場所,完善相應設施設備、專業人員、醫療條件、生活條件保障。確保發現疑似病例,能夠及時、快速、有效實施隔離,堅決防止擴散。同時,在廁所(洗手間)、食堂、宿舍、教室和圖書館等公共場所配備充分的洗手消毒設施。在校門口增設進校體溫檢測站點和人員,做好監測記錄。加強與當地供電、供水、供熱等部門的溝通聯繫,按照師生人數峰值使用要求,對相關設備進行調試,保證開學後供電、供水、供熱等設施正常工作。
第十條 各學校在開學前應開展疫情防控專項培訓,充分利用網路平台,組織校醫院工作人員或負責學校衛生工作的人員參加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的防控知識及技術培訓。開展好教職員工、生活教師、保全人員、食堂管理人員分類培訓,進一步增強防控意識、掌握防控要求、提高防控能力。
第十一條 各學校應通過校園網路、電話、手機簡訊、微信等方式,加強師生衛生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及時將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知識和疫情防控措施傳達給全體師生。
第十二條 堅持“誰主管誰驗收”“誰審批誰驗收”和屬地負責原則,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對各級各類學校開學準備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開學。
第二章 切實加強開學後疫情防控
第十三條 各學校按照省教育廳明確的開學時間,統一組織開學。開學當天,應科學有序組織學生報到,分年級、分時段進校。防止學生、家長在校園內外集聚。中高段學生家長原則上不得進校;寄宿制低段學生家長確需進校的,務必佩戴口罩,速進速離。
返校時師生要填寫健康卡,不允許帶病或未解除醫學觀察人員上班上學。健康卡內容包括:自身身體健康狀況、家庭成員身體健康狀況、假期期間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是否接觸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高危人員(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情況。
第十四條 各學校應指導返校學生儘量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確需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的,全程佩戴口罩,減少接觸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若發現身邊出現可疑症狀人員,避免與其近距離接觸,並及時報告乘務人員。下車後,及時洗手消毒,避免用手接觸口鼻眼。
第十五條 各學校應在開學報到時對師生進行體溫測量。如發現體溫異常,可採用多次或換用其他器具重新測量。確有可疑症狀,應及時報告學校,及時就醫。疾病痊癒後,師生須持醫療機構健康證明,方可入學/返崗。測量人員測量時應規範佩戴口罩,做好自我保護。正式開學後,學校應邀請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專家到校指導疫情防控工作。
第十六條 各學校應嚴格落實門衛管理制度,嚴格學校出入管理。對進校師生員工建立花名冊管理制度,做好健康跟蹤管理記錄。學校有校外人員居住校內宿舍或房改房的,提前摸排登記,列入花名冊統一管理。嚴禁校外無關人員進入校園。
第十七條 各學校應做好正常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檢查巡查和安全檢查,特別對學生宿舍、食堂、體育館、圖書館、電梯間、消防設施等重點要害部位及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全全。
第十八條 各學校應上好開學“安全第一課”,以班級為單位,做好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培養良好衛生習慣,持續主動做好在校師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自我防控意識和能力。積極組織學生參加戶外運動,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鍛鍊時間,增強體質,提高免疫力和抵抗力。
第十九條 各學校應組織開展常態化衛生保潔工作,每周開展2次大掃除,每天及時清除校園內落葉、積水、污水、污物等。室內地面應每天至少濕式清潔1次,不留衛生死角。校園公共衛生間、公用垃圾桶應每天定時清潔消毒,及時清倒廢棄雜物,避免蚊蠅等病媒生物滋生。嚴格落實宣傳教育、疫情報告等各項制度,利用視頻會議或釘釘群等形式,邀請衛生健康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專業培訓。
第二十條 各學校室內場所如辦公室、教室、圖書館、活動室、休息室、實驗室、食堂、學生宿舍等應每天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溫暖季節全日開窗。寒冷季節在課前和課間休息時開啟教室和走廊門窗換氣,每次通風時間不少於30分鐘,每日至少3次。通風條件較差的室內場所,儘量減少人員進出。
第二十一條 各學校應安排專人對校園各類場所如辦公室、教室、圖書館、活動室、實驗室、室內體育館、學生宿舍、電梯間、食堂等定期進行日常預防性消毒。尤其是地面、物體表面、衛生間、宿舍樓道、校車等公共空間的消毒。有條件的學校可採用紫外線燈照射或空氣消毒機消毒,同時做好安全防護。消毒時要注意講台、課桌椅、窗台、角櫥、門窗把手、床欄、電話機、開關、洗手盆、坐便器、台面等高頻接觸部位。
第二十二條 疫情未完全解除前,各學校食堂應實行錯峰就餐,避免人員密集。餐廳每日消毒,餐桌椅使用後進行消毒。餐具用品高溫消毒,消毒後應注意保潔。廚房地面用消毒劑拖拭後,再用清水洗淨。食堂進貨嚴格落實索證索票,不得使用來源不明的家禽家畜產品。嚴禁採購食用野生動物。嚴格落實生熟菜刀、生熟食品分開管理制度,不允許供應冷盤、杜絕肉類生食。努力實現營養配餐,清淡適口。
食堂管理人員、炊事人員須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膠手套,避免直接手觸肉禽類生鮮材料。摘手套後及時洗手消毒。食堂採購人員、送貨人員和查驗人員在工作期間應做好個人防護。
實行集體配餐的學校,應強化監控管理,加強送餐到校人員健康管理和個人衛生防護。
第二十三條 疫情未完全解除前,各學校可適當調整教學方式和學習方式,高校應避免集中上大課,同時相應調整學生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禁止帶病上課、上學。禁止組織大型集體活動。圖書館、閱覽室、體育館等公共場所每日限制人數,儘量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大型教學教研活動。專用教室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對因健康原因居家學習的學生,應組織教師通過電話、網路等多種方式做好答疑、輔導。有條件的學校應積極開展“網際網路+教學”,利用“空中課堂”推送優質學習資源。
第二十四條 各學校應最佳化學雜費繳費方式,充分利用支付寶等手段,暢通學雜費掌上繳付通道,並提前告知家長繳費方式。確實無法實現掌上繳費的,可延期繳費,不得組織到校集中繳費,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章 切實做好師生健康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五條 各學校應在校門、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體育館、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醒目位置設定健康提示牌,引導學生保持好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住校學生應儘量減少與其他舍友及其用品的接觸,如避免共用餐具、飯菜、飲料、毛巾、浴巾、床單等。餐具使用後應使用洗滌劑和清水清洗。
第二十六條 疫情防控期間,各學校應全面落實防控措施,在校期間師生員工出現發熱、咳嗽、感冒等症狀的,立即上報信息,根據防疫要求及時就醫,並向衛生健康部門、教育主管部門、疾控中心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報告。每天做好對缺勤師生員工的電話訪問,了解其身體狀況,進行情緒安撫,提出健康建議,記錄並匯總相關情況。落實好日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 疫情防控期間,各學校在利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科學防治知識的同時,應加強輿論引導,主動、及時、準確發布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防控信息,增強師生戰勝疫情的信心。
第二十八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關注住校生,針對住校生實際情況,加強日常照護。特別關注患病學生的就診情況、病情變化,避免患病學生無人照料導致病情加重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九條 疫情未完全解除前,廣大師生應保持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習慣,儘可能減少接觸公共場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從公共場所返回、用手遮擋口鼻咳嗽後、飯前便後,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不確定手是否清潔時,避免用手接觸口鼻、揉眼。
第三十條 寄宿制學校應加強夜間管理,堅持就寢前和起床後對學生各進行一次體溫測量,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報告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教育主管部門、疾控中心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
第四章 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十一條 各學校應把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強化日常管理,堅持日常消毒和體溫檢測不懈怠。落實每日晨晚檢、自我健康檢查、異常情況匯報制度。對因病缺勤的師生員工進行跟蹤管理,加強家校聯繫,確保信息無縫對接。
第三十二條 發現師生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典型症狀和異常情況,應在採取及時有效防控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聯繫有關醫療部門進行診治和隔離,並按照要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教育主管部門、疾控中心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報告。發生確診病例,應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立即啟動本學校應急預案。同時在當地疾控中心指導下,配合做好排查、消毒、密切接觸人群的隔離觀察等後續相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各學校應強化教師隊伍管理,全面落實教育部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十條禁令”,堅決杜絕疫情防控期間教師外出代課、有償補課、在家補習、參與民辦培訓機構補習。一經發現,嚴格按照“雙追究”嚴肅處理。
第三十四條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學校應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做好輿情監測,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需求,做到信息公開、透明,消除不必要的緊張和恐懼心理。將心理危機干預納入疫情防控整體部署中,減輕師生因疫情所致心理傷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利用線上服務方式加強對家長的宣傳引導,家校聯動共同科學防控疫情。
第三十五條 疫情未解除前,各學校應強化帶班值班、應急值守制度落實,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按要求及時報送疫情防控信息。特別是出現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時,應每日定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教育主管部門、疾控中心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報告病例診斷改變(包括其他疑似病例轉疑似病例、疑似病例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排除)信息。
第三十六條 各學校廣大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一把手要堅守崗位,自覺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線,嚴防死守、靠前指揮,全面壓實班子成員、有關部門負責人責任,按照“思想動員到位、物資配備到位、條件準備到位、能力建設到位”的要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屬地負責原則,分級分類對開學準備工作採取“四不兩直”的方法,進行全面督導檢查,形成嚴防嚴控、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不鏽鋼園區、西山示範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太原市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導則》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12日

政策解讀

為全力保障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市於2020年2月12日印發了《太原市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導則》(並政辦發〔2020〕6號),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教育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山西省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導則》,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制定《太原市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導則》。
二、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導則》共分為四章三十六條。
第一章 切實做好開學前的各項準備。共12條,對延遲開學期間學校的主體責任、線上教學、師生健康監測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就衛生防疫、物資配備、條件準備、人員培訓、思想動員及開學準備情況驗收等開學準備工作做了周密細緻的部署。
第二章 切實加強開學後的疫情防控。共12條,要求各學校要做好學生返校指導,錯時報到,嚴格測量師生體溫;要嚴格落實門衛管理制度,嚴格學校出入管理;要做好正常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的檢查巡查和開展安全檢查;要上好開學“安全第一課”,做好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要做好常態化衛生保潔工作;要對教室、圖書館、活動室、食堂、學生宿舍等學校室內場所每天開窗通風;要安排專人對校園各類場所進行日常預防性消毒;要安排食堂錯峰就餐,避免人員密集;要適當調整教學方式和學習方式;要最佳化學雜費繳費方式。
第三章 切實做好師生健康教育和管理。共6條,從落實防控措施、宣傳防控知識、設定健康提示牌、口罩佩戴、體溫測量等方面做了指導。
第四章 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共6條,要求各學校要把日常消毒、體溫檢測、異常情況匯報、對因病缺勤師生跟蹤管理等應急處置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如發現疑似或異常情況的,在採取及時有效防控措施的同時,要嚴格按照流程開展診治、隔離、報告等工作,如發生確診病例,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立即啟動本學校應急預案;要強化教師隊伍管理,堅決杜絕疫情防控期間教師外出代課、有償補課、在家補習、參與民辦培訓機構補習;要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做好輿情監測,做到信息公開、透明;要強化帶班值班、應急值制度落實,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按要求及時報送疫情防控信息;要全面落實“生命重於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和“五嚴五防”要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屬地負責,形成嚴防嚴控、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
《導則》共四個附屬檔案。分別是:《太原市中國小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預案》《太原市幼稚園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預案》《太原市職業院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預案》及《太原市民辦培訓機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預案》。
三、指導意義
《導則》明確了延遲開學期間工作、返校報到工作和開學後工作,要求各學校嚴格執行“七個一律”“三個不得”,科學有序組織報到工作,做好學校疫情防控、教育教學、應急處置、師生身心健康管理等方面工作,為全市各中國小、幼稚園、職業院校、校外培訓機構科學有序地開展防控工作壓實了責任、細化了工作措施、規範了操作流程、提出了明確要求、進行了科學指導,切實保障了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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